近年来,以交易虚拟钱币骗人钱财、靠高息返利引诱老年人投资等形式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频发、高发,犯罪手段花样百出、欺骗性强,让人防不胜防,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财产权益,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为守牢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济南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金融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全面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严格依法办案,全力追赃挽损,做实宣传教育,推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发挥刑罚震慑功能
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在案件办理中,济南法院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打罚并重,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决不让其在经济上占到任何便宜。
同时,正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在依法从严惩处前述犯罪的同时,对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对将集资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在提起公诉前清退所吸收资金的,依法从宽处罚。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涉案人员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宽处理。
提审犯罪嫌疑人。
全力做好追赃挽损
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济南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并重。协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做好涉案财物来源、去向、用途、流转等的查证甄别工作,将追赃挽损落实到侦、诉、审全过程,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形成追赃挽损工作合力。在案件审理环节,向被告人充分释明对积极退赃或者通过其亲属退赃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在罪犯减刑假释环节,将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作为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条件之一,充分调动被告人、罪犯退赃的主动性,切实做好全链条、全环节应追尽追工作,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近年来,全市法院累计追赃挽损折合人民币近30亿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执行到位0.5亿元。
召开非法集资犯罪审判情况新闻通报会。
做实普法宣传教育
全面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
事后打击不如事前防范。济南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社区、商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册,提供现场咨询,为群众讲授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并结合养老服务、投资理财等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观、理财观,切实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群防群治,共同筑牢“防火墙”,近年来,济南法院向相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43份,注重从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中排查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去年以来向多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0余条。坚持调查研究,加强对重点领域非法集资犯罪问题分析研讨,对苗头性问题及监管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提醒,召开非法集资犯罪审判情况新闻通报会,发布普法文章,公布五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金融风险意识,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犯罪的表现形式、实质和危害,切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进行集中普法宣传。
策划丨袁 粼
编辑丨侯乐鑫、胡晓哲
制图丨包敬洲
审核丨许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