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2025年1月3日消息,2024年12月28日央广网发布的报道《记者调查:为何多地储户个人养老金账户“被开户”?》引发关注。

  近日,多地储户反映,他们在不知情情况下被不同银行开通了个人养老金账户。他们认为,银行侵犯了储户的知情权。

  我倒是认为,银行非但侵犯了储户的知情权,而且更重要的是侵犯了储户的自主权。

  作为储户,我的个人养老金账户我做主。我开不开这个账户?什么时候开这个账户?在哪家银行开这个账户?完全应由我自己做主。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在为原告开立养老金账户时,未尽到全面审查义务及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独有偶,笔者于2025年1月1日收到一则手机短信:“【常州医保】您好!2025年1月起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调整为按月划拨,同步按月扣减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个人缴费。1月份另扣减全年长护险个人缴费。”

  “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调整为按月划拨”这是顺应民心的一件好事,值得点赞。虽然这早就可以做到的。

  然而“按月扣减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个人缴费”却被“强制执行”了。这项扣款已被扣了不少年月,我至今不知道缴纳这项费用后的权利是什么?前几年患了一场自以为也是大病的病,花了不少医药费,却从未得到过“大额补助”。也不知道够不够得上“大额”?“大额”之“大”究竟是多“大”?既然强行扣费了,就应该明明白白地告诉被扣费者!

  再说那“扣减全年长护险个人缴费”,我很难接受这项强制扣费!因为这项保险费被谁家保险公司收去了?收去后保险公司将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我全然不知;而且参加不参加这项保险,应当由我自己决定!

  顺便说一下“惠民保”。前年我也缴纳了几百元“惠民保”费,然而当年动大手术时并没有享受到“惠民保”的“惠顾”。“惠民保”收费者收完费就完事了吗?所以去年我没有缴纳“惠民保”费。今年手机上一再提醒我“惠民保”交费,但我至今还没有交。因为没有人告知我交了“惠民保”费能享有什么权利?这保费是谁收的?收后将提供什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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