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保障群众参保权益,持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质量,实现应保尽保,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

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及缴费的参保人,可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自2025年起,在集中征缴期以外参保缴费的人员,不符合广州市中途参保情形的,将有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比如,2025年3月1日缴费到账,固定等待期为3月1日至6月1日,6月2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追溯2025年1月1日至6月1日的待遇。

新增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或参保单位,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申报缴费流程以税务部门最新发布为准。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通讯员 穗医保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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