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1月3日报道

强化监督及时纠正错误裁判

2024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组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调研时,对该院强化诉讼监督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司法公正。

张某从某建设工程公司福州鼓楼分公司承包矿石解体工程,完工后,该分公司未返还保证金,也未支付工程款,张某将分公司及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保证金并支付工程款共计48万元,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张某诉求。在向法院申请执行时,张某得知该分公司是杨某使用虚假材料注册成立的,遂向福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要求由杨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院驳回张某的诉求。于是,张某向鼓楼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经过调查核实,认为杨某虚假注册公司,规避商业责任,总公司并不知情,相关经济责任应由杨某个人承担。据此,该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4年10月,法院再审判决杨某偿还张某保证金及工程款。针对本案发现的虚假注册公司问题,鼓楼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依照检察建议,依法清查并清理此类公司30余家。

“检察院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我坚信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张某感慨地说。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监督刑事立案、撤案208件,追捕、追诉76人,纠正刑罚执行不规范问题109个;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198件,针对执行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9份,均获采纳。

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春介绍,为强化诉讼监督,该院构建“检察+N”工作机制,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开展检律沟通,拓宽民事、行政立案监督案源。该院以“一所一队一员额”机制推动检警侦查协作实质化运行,促进立案监督、侦查违法活动监督提质增效;组建专业化调查核实团队,强化自行补充侦查,推动精准认定案件事实、追赃挽损600余万元。

来源 | 《检察日报》 鼓楼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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