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 字强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中小学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背后暴露出的制度落空、监督不力等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抓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应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然而,一些中小学校存在校长陪餐制度走形变样、落空落虚问题。一些校长陪餐次数少,有的校长甚至一个学期都不陪一次餐;有的学校安排教师和食堂从业人员代替校长陪餐,代替校长填写虚假陪餐记录以应付上级检查;有的校长虽然去食堂用餐,但没有同学生一起用餐,只吃饭、不检查,敷衍了事。

我国针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不可谓不完善,却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对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校园食品安全政策法规不熟悉、不掌握、不执行,有的地方甚至自行其是,自搞试行政策;有的学校食堂屡屡采购劣质食品原料及不倡导类、禁止类食品;有的学校没有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纵容“问题企业”长期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这些现象为滋生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土壤。

校园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一饭一菜关系学生身心健康,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必须常抓不懈、毫不松劲,时刻保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整治的高压态势。正如有家长说:“为了让孩子们吃得安全,上级天天检查都不为过。”

民有所呼,政有所为。当务之急,应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整合多方力量深入校园检查,紧盯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发现责任缺失、监管缺位、制度落空等问题,抓现行、强震慑,从严督促整改。

需要注意的是,校园食品安全不局限于食堂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规定,制定中小学校小卖部、超市禁售食品名录,让基层有章可循,全面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来源:半月谈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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