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江苏2024年病退的一个真实案例,病退年龄是46.75岁,既不是46岁,也不是47岁,我特意留意病退核算个人养老金的情况,发现个人账户养老金使用的计发月数是208,这个数据是47岁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
我们知道,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越小,46.75岁退休计发月数按照47岁取值,显然是有利于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但这种做法只是当地的规定,是否属于其他地区的病退人员,真的不好说,因为各地关于病退的规定不完全相同。
况且从2025年开始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各地的病退政策自动失效,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属于全国性的统一规定。
但无论是病残津贴待遇,还是延迟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从2025年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都会面临在计发待遇时用到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如果出现类似在61岁到62岁之间某个年龄退休的情况,到底是按照61岁取值计发月数,还是按照62岁取值计发月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结论。
眼瞅着2024年马上就要过去了,但是人社部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还没有最新的消息,如果不能在2025年开始启用计发月数新规定,意味着目前的计发月数规定还有效,但如果出现不是整数年龄退休的情况,还是无法解决计发月数的取值问题。比如60.5岁退休,是按照60岁取值计发月数,还是按照61岁取值计发月数呢?对于退休职工来说,当然是按照61岁取值计发月数,因为这样计发月数就会小一些,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会高一些,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就高一点。
根据人社部十四五的规划,要在十四五期间修改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因为恰逢延迟退休政策在2025年1月开始实施,在我看来,此时发布计发月数的新规在时间上很合适。如果不想对计发月数进行大的调整,可以明确一下在两个整数年龄之间退休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取值问题。
比如在60.5岁退休,可以按照60岁和61岁对应的计发月数的平均值取值,低于60.5岁的,按照60岁对应的计发月数取值,高于60.5岁的,按照61岁对应的计发月数取值,当然也可以按照适当的比例进行取值,反正总得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否则真正在2025年延迟退休到来的时候,大家可能会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核算养老金了。
现在已经有网络传言说,在延迟退休实施细则没有出台前,2025年退休的职工,暂时按照原来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不知道这个传言是真的还是假的。这说明一个问题,大家对于即将到来的延迟退休政策,还没有完全做好充足的准备。
话又说回来,延迟退休暂行办法已经落地了,2025年开始实施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以上的传言大概率是假的。哪怕2024年有关计发月数新规没有出炉,2025年1月份大概率也会补上这个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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