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暂行办法误区解读,公务员、企业事业管理人员不能延迟?

今天已经是1月3日了,延迟退休暂行办法已经公布了3天时间,但热度依旧没有减退,各行各业都还在激烈的讨论中,正处于新规的兴奋期。

另外,很多职工对于延迟退休的暂行办法,理解是还是有很多误区的,从后台的咨询问题,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那么,根据大家后台的问题,可以大致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今天这篇文章,给大家详细分析解读。



第一个问题、延迟退休的自愿原则上,如果我不愿意延迟退休,想按照原来的退休年龄退休,比如我是男性,想到60岁了办理退休,是不是需要提前3个月与单位协商呢?这个是很多人都存在的误区,以为需要单位同意后,才能自愿提前退休。

答案其实是否定的。如果是自愿提前退休,只需要单方面告知单位就行了,不需要单位同意。但是在时间上确实有要求,需要提前3个月告知单位,单位也好有充分的准备,比如按规定给你办理退休流程等。



同时,还要满足最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人就误以为最低缴费年限已经是20年了。其实不是这样的,目前还是15年,要从2030年才开始增加,2039年之后才是20年。

第二个问题、弹性延长退休年龄,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提前一个月与单位协商,注意这里就是协商,而不是告知了,双方要达成一致协议。而且这里所谓的法定退休年龄,是按规定渐进式延迟后的年龄。比如1979年出生的男性,法定退休年龄就是63岁。那么就要在达到63岁前一个月,与单位协商。

同时,并不是说确定延长退休年龄后,就不能改了,就必须要到协商好的年龄才可以退休。在延长的期间,如果你不想延长了,想退休了。那么也是可以申请的。同样需要提前一个月与单位协商。

打个比方,王师傅是1981年的男性,按照规定延迟至63岁退休,到63岁时,他还想再干2年,就可以申请延长至65岁。但到64岁时,因为家庭原因,不想继续延长了,那么他也可以提前1个月与单位协商,中断延长,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个问题、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是不是不用延迟退休,有人在问,说在办法中提到,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及时办理退休,是不是就是不用延迟退休。其实,这里说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已经按规定延迟后的年龄,不是说他们不用延迟,只不过说,不能再往后弹性延长了,这也打消了很多人的焦虑。

打个比方,小王是公务员,1984年的男性,那么他没有提出提前退休,就按照规定延迟至63岁退休,而到了63岁时,他就不能申请弹性延长退休年龄了,就必须办理退休了。

换句话说,就是对于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来说,退休年龄最高只能是渐进式延迟后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能再往后弹性延长了。



综上所述

延迟退休暂行办法虽然已经公布了,也正式开始实施,但是部分人员还是在理解是有一些误区的,主要的三个误区,在文中已经解读,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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