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周日清晨,执行法官被电话铃声惊醒,法官接通电话,手机那头传来申请人急促的声音“法官您好,我找到被申请人了!你们能来一趟吗?”随后,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连忙协调警车,直奔申请人提供的地点。
本案系一起申请人某肉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梁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某肉业有限公司自2023年8月至9月期间一直给梁某供应肉类,但梁某一直以生意不好为由,迟迟不向申请人支付货款。申请人在多次索要无果后起诉到昌邑法院,一审判决梁某于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梁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梁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申请人本以为通过两次胜诉可以成功得到货款,没想到梁某却玩起了“消失”,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彻底失去了联系,申请人无奈向昌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首先对梁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互联网查控,发现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又拨打梁某绑定的支付宝、财付通关联电话,始终是无人接听状态。执行法官又联系诉讼过程中梁某的代理人,其称系梁某朋友,可以帮忙联系梁某父亲给法院回电话,但始终没有回应。执行法官向申请人询问相关执行线索,但申请人也无法提供。执行法官叮嘱申请人,可在工作日下班期间和周末,在梁某住所附近寻找申请人,可能会有收获。果然,在2024年12月22日周日早晨,申请人成功在被执行人租住的房屋找到了梁某,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法官来到申请人提供的地点后,对梁某进行了耐心地劝说,劝导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但梁某态度恶劣,始终说身上没钱,没法还钱。执行法官见状,将梁某控制后带回昌邑法院,并立刻制作拘留文书准备送拘。在将梁某送往派出所做信息采集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梁某明显慌乱了起来,他意识到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等待他的将是强制拘留,梁某急忙给其朋友打电话凑钱。最终,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梁某在送拘体检前将全部执行款凑齐支付给了申请人,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