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芜湖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污,安徽省无为市殡葬管理所被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芜环﹝无﹞罚﹝2024﹞29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 该单位运营至今,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其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20万元。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吴清晨 责编 | 刘利娜 审核 | 刘利娜


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