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需要留意避坑。市民吴女士在市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正兴冲冲地准备进宅,却意外得知:房子的承重墙被拆除了,而卖家和中介只字未提,她为此又气又急。
吴女士:房子的承重墙被敲掉了,早知道我压根不会买这个房子。
房屋有“瑕疵”
去年,吴女士通过某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新装修的两室一厅二手房,买卖双方以90多万元的价格成交,并很快签了合同、办了过户。可就在准备“进宅”时,吴女士偶然从邻居口中得知,她买的这套房承重墙被拆过。
吴女士:听到后我非常震惊,砸承重墙改变房屋结构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的,当时买的时候谁都没告诉我有这个情况。
卖家、中介推诿
吴女士随即找到卖家,对方对于“拆除承重墙”并不否认,但他表示,这件事中介知情。
吴女士:中介说不知道,后来我又跟卖房子又问了一下,他说跟中介讲过了。
吴女士认为,卖家和中介故意对她隐瞒,因此提出退房、返还购房款及中介费,并且要求承担相应损失。然而,卖家和中介相互扯皮,拒绝退房。
吴女士:卖家说告诉中介了,中介又说这个问题应该是卖家自己和客户说,双方谁都不认账搞的一地鸡毛。
多次协商未果,吴女士一纸诉状,将卖家和中介告上了法庭。
承重墙对于房屋建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吴女士的担心理所当然。那么,她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卖家和中介没有如实告知,是否需要担责呢?对此,广陵法院给出了答案。
卖家、中介均担责
前不久,广陵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曾拆除多处承重墙,原房主应当履行义务,将这一重要情况告知买方吴女士。但是,原房主却有所隐瞒,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房产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在得知涉案房屋部分承重墙被拆除,没有向买方如实告知相关事实,损害了原告利益。
广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王涛:被告和原告签订合同时,应当且有机会向其告知房屋结构情况,但却未履行义务,对原告有所隐瞒,使原告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与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行为构成欺诈,同时中介机构隐瞒了该重要事实,损害了原告利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撤销购房合同并赔偿
对此,吴女士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同时,结合两被告的过错程度,法院认定:卖家和中介对吴女士的损失分别承担70%和30%的赔偿责任。
广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王涛:出卖人向买售人返还购房款91.2万元,并赔偿损失2.1万元,同时中介机构向买售人返还中介费1.2万元,并赔偿损失9048元。
全面考察 避免踩坑
法官表示,二手房的隐蔽瑕疵不易查验,是造成二手房买卖市场纠纷频现的原因之一,因此,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务必谨慎,要全面考察,避免踩坑。
广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王涛:买售人要慎重对待,全面了解欲购房产的情况,出卖应当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对于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中介机构要勤勉负责,如实报告有关订拟合同的重要事项,若存在故意隐瞒拆除承重墙,违章装修等,买方有权视情况要求撤销或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吴女士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任何商品交易,都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何况是房产这样的大宗买卖。卖家和中介心存侥幸,联手隐瞒房屋质量信息,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来源: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