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来到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柳林洲派出所投案自首,称其吸食了毒品“依托咪酯”。
经调查核实,该男子姓朱,2024年12月在岳阳君山探望母亲期间,因无聊又心生吸毒念头,并联系到了毒贩。12月6日,朱某通过错时取放毒品、现金的方式,在某小区内与对方完成交易,并于次日上午9时在家中利用电子烟吸食“依托咪酯”。
事后,朱某深感空虚与恐慌,在其母亲的劝说下,于10日来到君山分局柳林洲派出所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吸食毒品“依托咪酯”的违法事实。经检验,朱某“依托咪酯”尿检结果呈阳性。
目前,朱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2023年10月1日起
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吸食依托咪酯即吸毒!
禁毒君带你认识“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到底是什么?
“依托咪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在医疗上主要有水剂和乳剂两种剂型。对中枢神经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等特点,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
为什么“依托咪酯”会被纳入列管?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对海洛因、冰毒、K粉等毒品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一些毒贩和瘾君子为追求暴利、寻求刺激,转而找到一些兴奋剂、镇静剂、麻醉剂等新型活性物质来代替原来的毒品,“依托咪酯”即是其中之一!不法分子将其添加到电子烟当中让人上瘾,危害健康。
吸食“依托咪酯”会有什么危害?
●成瘾人群低龄化:“依托咪酯”电子烟的伪装性、迷惑性大,青少年是易受侵害群体,与合成毒品相比,成瘾人群的平均年龄更低,最小成瘾者仅13岁。
●个人危害:“依托咪酯”对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危害非常大,吸食者极易形成依赖。吸食后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视力模糊、口齿不清、手抖、乏力、易怒、记忆空白等症状。长期大量滥用会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一旦超出身体耐受范围时,甚至会造成死亡。
●社会危害:“依托咪酯”成瘾患者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经济、生活状态,甚至危及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在一些地方曾发生未成年女学生被诱逼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后被强奸、猥亵的案件。另外,吸食“依托咪酯”后驾车很容易出现事故,危及社会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吸毒成瘾的,将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或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重庆禁毒提醒您
毒贩手段层出不穷
日常生活中
要时刻提高警惕
切莫被“依托咪酯”电子烟迷惑
如发现有人贩卖或吸食
“依托咪酯”
请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广州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