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14时许,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金桂路桂海星座路口,14周岁的马某驾车上路,连撞两车。
14岁少女连撞两车!
经民警询问得知,马某驾驶的车辆是朋友黄某的,并核实到黄某系在明知马某未成年且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将机动车交给马某驾驶,已涉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
朋友在明知其未成年情况下还让她开!
同时,民警联系到马某监护人要求其监护人认真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依法认定
1、当事人马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2、当事人黄某负次要责任
3、马某还需为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接受相应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的准驾车型,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学校、家长也应该负起责任,有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晓溪
信息来源:防城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