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奉贤区情特点和工作实际,助力乡村振兴,12月24日,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和金汇镇人民政府联合打造的“南上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暨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在金汇镇新强村正式揭牌。
副区长田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剑军出席揭牌仪式。
为破除“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奉贤区经过6年多以来的积极探索、创新实践,通过多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改变了以往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由政府托底的被动局面,对潜在违法者产生警示和威慑作用。奉贤区在多个领域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实施并尝试了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机对接,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即由区检察院在行政处罚领域支持损害赔偿工作,而铁路运输检察院则在刑事领域提供相应支持,实现了损害赔偿工作全方位覆盖。
据悉,该修复示范基地的建设旨在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且无法原位修复的赔偿义务人提供一个补植复绿义务的平台,通过将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资金集中用于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让环境损害的替代修复落到实处,从而强化“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
报送:张玲(区生态环境局)
编辑: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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