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曾俊豪 近日,广东出台了《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和安排。12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整体来看,《若干措施》聚焦政策、对象、服务、要素、组织等5个方面进行创新,涵盖6个方面27项内容,提出要通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全省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
进一步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
《若干措施》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户籍人员救助保障的同时,积极探索将保障范围拓展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统筹各项低收入人口救助政策,实施分层分类综合救助。如在完善“物质+服务”救助政策方面,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及其他困难群众在心理慰藉、生活照料、康复服务等方面需求,按需开展生活类、照护类、支持类等服务救助。在健全急难救助政策方面,针对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升级改造“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
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的闭环机制
《若干措施》提出,要通过数字赋能强化主动发现能力,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实时监测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等关键性指标,按红、橙、黄、蓝、绿5档划分预警等级,并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在此基础上,升级改造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粤众扶”综合救助信息系统,进一步打通部门数据壁垒,促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加快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与“人找政策”相结合转变。同时,拓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功能应用,为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支撑,逐步向社会福利和慈善帮扶等领域延伸。
建立综合救助服务平台
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若干措施》提出,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依托“粤众扶”,在省、市、县、镇、村分级建设综合救助服务平台。平台集救助政策宣传展示、救助资源汇聚、社会组织孵化、慈善信息聚集、志愿服务集散等功能为一体,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可视可感的优质服务。
《若干措施》明确要完善并发挥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联动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提供惠民补贴(服务)相关单位、社会力量,统筹调配救助资源,精准对接救助供需,让困难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同时,在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的基础上,细化了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如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护,加强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支持设立社会救助慈善基金等,使救助帮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
社会救助保障资金纳入全省各级财政预算
确保每个镇、村至少有1名“双百”社工
《若干措施》提出,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明确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社会救助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全省各级财政预算,要求县级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多方力量,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配齐配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整合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等基层服务力量。组建近3万名“双百”社工队伍,确保每个镇、每个村至少有1名“双百”社工,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受助对象向社工送上锦旗。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社会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广东省民政厅将遵循保基本、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的原则,坚持应救尽救、应帮尽帮,发挥社会救助“输血”功能,持续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措施,在强化兜底保障的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低收入人口就业救助、产业帮扶等发展性政策措施,增强社会救助“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