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发布社会救助新规定 确保每个镇、每个村至少有1名以上“双百”社工

12月26日上午10时,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直播回顾),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并回答记者提问。据悉,《若干措施》结合了广东工作实际,聚焦政策、对象、服务、要素、组织等5个方面进行创新。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奇在会上表示,对标“政策全覆盖”,强化有效衔接,完善覆盖全面的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明确低收入人口的范围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户籍人员救助保障的同时,积极探索将保障范围拓展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同时,将救助方式从物质救助拓展到“物质+服务”救助,推进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统筹社会救助城乡发展,推动缩小救助标准城乡差距,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其次,对标“对象全覆盖”,强化“政策找人”,优化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分类处置机制。通过数字赋能强化主动发现能力,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实时监测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等关键性指标,按红、橙、黄、蓝、绿5档划分预警等级,并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标“工作全覆盖”,强化政策贯通,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工作体系。细化了服务类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如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护,加强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支持设立社会救助慈善基金等,使救助帮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

另外,对标“要素全覆盖”,强化政策落地,健全要素保障机制。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困难群众身上。充分发挥多方力量,深入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整合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等基层工作力量,组建近3万名“双百”社工队伍,确保每个镇、每个村至少有1名以上“双百”社工,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对标“组织全覆盖”,保障政策生根,强化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全省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深化“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困难群众机制。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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