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程玥) 12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76亿元,支持各地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冬春救助是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重要举措。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迅速启动调查摸底,扎实开展灾情核定和需救助评估,首次运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批,确保冬春救助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及时印发有关通知,指导各地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加快资金下拨进度,强化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督促各地统筹做好因灾倒损房屋重建工作,着力解决受灾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精准送达每名受灾困难群众。

下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将倒排工期、加强调度,适时派出联合工作组赴有关地区调研督导,确保春节前将资金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编辑:王小美

校对:朱翔

复审:何凡

审签:杨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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