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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要来啦!
2024—2025学年度上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合理安排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统筹做好寒假各项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小学三至六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
初中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15日
高中一、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18日
全市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至22日
二、寒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放假时间
本学期实行错时放假,
各学段放假时间:
幼儿园、小学、初中
2025年1月17日正式放寒假
普通高中
2025年1月23日正式放寒假
开学时间
2025年2月13日
学校教师上班、学生报到,
2月14日正式上课
九江市2024—2025学年度
下学期行事历
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有关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及安排好寒假工作。一是认真完成教学计划,科学全面评价学生。各地各校要根据学段年段教学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完成好本学期教学计划。各普通中学务必在本学期结束前做好本校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二是做好学期总结分析。各学校要召开学期总结工作会,总结学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并制定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组织召开家长会,通报学校、学生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强化家校共育,合理利用假期时间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2.严格考试作业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各校根据放假时间安排组织期末考试,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传播,坚持以鼓励为主,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合理安排寒假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严格落实教辅管理“八严禁”要求,不得违规统一推荐、征订教辅材料。学校不得额外增加家长负担,要求家长自行打印孩子作业。
3.积极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各地各校要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好《九江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方案》(九教发〔2023〕85号)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深化校家社协同育人的具体措施和可操作性的办法,进一步厘清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育人责任,着力完善“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各地中小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展好寒假期间“万师访万家”活动,在尊重学生家长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家访形式,了解学生家庭基本状况、亲子关系、校外生活等内容,听取家长对学校办学、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与家长探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要重点关注特殊家庭学生(单亲、孤儿、留守、家庭变故等)、心理异常学生(抑郁、情绪不稳定等)、行为异常学生(沉迷游戏、人际交往障碍等)等群体,建立家访档案,追踪家访效果。要督促指导教师及时上传家访相关信息至省级“万师访万家”活动信息管理平台,严禁数字家访等造假行为。
4.认真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寒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可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的原则下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假期1/3,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或教师务必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包括以寒假托管服务的名义),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对寒假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强对所辖学校违规补课行为的核处,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反映渠道。对违规开展补课的学校,经查实后,应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的责任。对于区域内多所中小学校出现违规补课的现象,将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全面准确理解“双减”政策要求,寒假期间不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培训(含在职教师、培训机构从业教师、自由职业者违规开展的地下培训)。要关注孩子自主发展,不把假期当学期,给予孩子留白思考、创新探索的时间与空间;要关注亲子陪伴,不用报班补习代替亲子时间,真正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要关注身心健康,鼓励孩子利用假期时间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培养兴趣、传承文化、孝亲敬老、劳动实践,不用学科学习代替假期活动。
5.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各地各校要坚持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好假期生活。要加强对学生的“四史”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寒假生活的指导,引导学生自主合理规划假期安排,保持规律的生活作息,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积极参加家庭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每天进行2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切实增强体质,培养运动习惯,有效预防和减缓近视,提高免疫力和身体抗病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提前规划摸底,在学校条件允许、坚持学生自愿的情况下,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红心护苗”寒假校内免费托管服务。
6.加大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托管机构监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寒假期间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查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托管机构做好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机构在房屋、消防、食品等方面安全隐患;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联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及时查处,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7.加强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寒假学生安全工作,在放寒假前,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突出车辆交通、防火灾、防欺凌、防电信网络诈骗、防季节性传染病等内容;假期中,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持续推送交通、饮食、心理等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要开展一次校内安全隐患自查,排查消防(燃气)、校(园)舍、水电线路、危险化学品、校车、校内在建工程等风险隐患,利用假期进行整改。要严格落实假期校园值班值守,妥善做好护校安园相关工作,筑牢校园安全底线,确保校园财产及人身安全,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充分的准备。
8.全面加强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关心关爱工作。要坚持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对疑似辍学学生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实现控辍保学常态清零,确保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利用假期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严格送教上门台账管理,切实保障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9.精心安排教师寒假生活。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好教师的寒假生活,结合全市教育系统“三风”建设,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和学校学风建设,优作风、正师风、浓学风。要从政治、业务、生活上关心关爱教师,在确保教师休息调养好的同时,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及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学校教师参与校外培训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机构在职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校外培训班,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从事有偿补课。
来源:市教育局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