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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五华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五华县教育局发布通报,12月25日,网络平台反映水寨中学要求学生签订《承诺书》的情况,引起广大网友关注。该局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开展核查。经查,12月23日下午,该校组织开展“珍惜生命”主题班会,并现场签订含有不当内容的《承诺书》。对此,该局责令该校立即收回已签订的《承诺书》予以作废处理,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全县通报批评,要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解释说明。(12月25日央视网)

一中学让学生签字承诺“自残自杀与学校无关”,网友们纷纷批评此举不当。任何一个学校都不希望学生发生自残、自杀等极端行为,一来是希望每个学生都能健康安全,二来是为了避免学校背上重大责任。

可是,让学生签字承诺“自残自杀与学校无关”的做法,就毫无道理可言。再说,这种做法给人以“甩锅”“无情”的感受。如果真的发生学生自残自杀事件,是否与学校有关就必须实事求是,深入调查,才能客观做出判断,怎么可能一律与学校无关呢?

如果学生是因为遭到霸凌而作出极端行为,而学校在防止霸凌行为方面没有尽到应有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必须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哪怕已经学校已经让学生签订了“免责承诺”,也是无效的。

再说,如果学校领导和老师以为,学生签了这个承诺书,他们就不必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哪怕发生自残自杀等极端行为也与自己无关,那么,他们在平时还会在乎、关心学生的安全吗?这种“无责”必然导致“无情”。

关于此事,有网友以调侃的语气说,“看得出学校真的很怕”,还加上哭笑不得的表情包。其实,学校之所以怕,也不见得全是由于“胆小怕事”“逃避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学校不仅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而且还可能要负“无限责任”。这种界限不清、责任无限的现状,必然给学校领导和老师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人们在批判学校让学生签“免责”承诺书的时候,也应看到其无理的无奈。

只有科学、客观地厘清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避免“无限责任”的一刀切,才能压实学校的管理责任。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防止校园霸凌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师生的心理疏导,让老师安心教学,让学生健康成长。(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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