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自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福安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就业、食药、养老、教育等民生重点领域,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01
靶向监督
注重回应群众民生关切
“检察官,吃饭的事,是天大的事!你看这肉在商铺灯光下瞧着光鲜,买回家后却不新鲜,我们消费者可不就吃了哑巴亏吗?”今年3月,福安市检察院在摸排规范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使用专项监督线索过程中,围观群众中当即有人焦急反馈相关问题。
为此,该院针对部分经营者使用“生鲜灯”明显改变所销售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的行为,召开磋商会,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整改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共督促清理违规灯具200余盏。在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该院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向全市投放62万张食安封签,1451家餐饮外卖单位投入使用。
不止于此,福安市检察院聚焦“出行安全”,核查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后未移送审查起诉醉驾“挂案”案件37件,建议移送起诉13件,监督撤案10件,建议撤案14件。守护“生产安全”,开展专项监督,向市应急局制发检察建议,促成其对辖区77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婚姻登记错误案件的检察监督,深化与民政部门协作配合,合力处理好2件因错误婚姻登记引发的纠纷,其中1件获评宁德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优秀案例。
02
积极履职
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护
2024年4月,宁德市检察院、宁德市妇联、福安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福安市溪柄镇斗面村妇女群众普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活动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工会有关人员和特邀检察员参与,携手社会各界将暖心服务送到乡村妇女身边。
“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要从具体实际、具体问题入手,让群众更多、更直接、更实在地感受到幸福。”该院持续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全年共办理家暴、性侵等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4件4人,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前介入一起发生在某养老机构的伤害案件,向市民政局制发加强安全管理的检察建议,促成该局开展养老机构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71个。聚焦残障人士关爱服务,就某景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督促整改,并联合市残联及时开展回访,目前已整改到位。
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工作。该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打造“菜单式”普法模式,组织“法治进校园”、主题巡讲等54场。开设未成年人法治宣讲“云课堂”,为各年龄段学生群体和老师、家长量身定制多个主题的法治课程,让法治课程不仅能“线下点单”,还能“线上点播”。新华社专题报道“安小检·福娃卫士”团队工作成效,作品浏览量超过220万次。
03
畅通渠道
积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近日,福安市检察院通过“海上社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一起控告案件开展视频回访。检察官以视频对话的形式,了解控告人现状及相关情况。
据了解,该院“海上社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在福安下白石宁海村,依托通信技术,检察机关办公大楼和12309海上信访点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上实现互连互通。得益于该中心的建立,检察机关能够及时快捷地开展异地普法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实现与沿海居民“面对面”交流。群众也能够及时方便地反映海上非法采砂、违规使用海域等问题,帮助检察机关进一步收集涉海刑事犯罪、公益诉讼等线索。今年以来,该院远程接访、调解、听证,受理涉海群众控告申诉5件。
2024年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开局之年,该院压实院领导信访首办责任,发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效果明显。同时,落实信访问题化解整治“7+N”工作机制,推动提升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妥善办理来信、来访128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为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诉讼前,该院还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发挥特邀调解员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组织涉未成年人案件、生态检察案件、民事监督案件等各类听证28场,以检察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落实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推动解决“和解难”问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福安市检察院始终将民生民利放在突出位置,聚焦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从“听民声”到“察民情”再到“解民忧”,解决民生痛点难点问题,以检察之力托起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梦。
来源:安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