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在建设教育强国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点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坚持用系统观念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教育质量观,有效推进基础教育提质升级。

一、全面系统推动扩优提质

加强顶层设计,确定工作目标,把牢工作方向,统筹推进工作。2023年9月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7年,全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大幅增加,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扎实推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中有升,特殊教育学校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基本实现全覆盖,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2024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实施“优质资源扩容”“课程教学提质”“教育队伍强基固本”“教研质量提升”“素质教育提升”“基础教育改革攻坚”六大行动,从优质资源扩充、内涵提质增效、落实改革攻坚任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二、全力提升教育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持续扩大优质学位供给。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明确要适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制定城乡学校布局规划。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力度统筹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项目,推动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2024年下达资金支持126所幼儿园、578所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计划到2027年底每个有需求的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二是教育投入“只增不减”。2019年起将本级学前专项资金增加到5亿元。2022年起在普惠性幼儿园每生每年600元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增加年生均奖补600元,实际达到1200元。据统计,2022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分别较2021年增长6.35和3.66个百分点。

三是有序推进均衡发展。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聚焦缩小办学水平差距,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全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筑面积达到386.92万平方米,图书490.7万册,仪器设备总值7.98亿元,较十年前生均教学用房面积提升1/3,生均仪器设备值增长约4.5倍,大班额、大通铺等问题基本解决。城乡、校际差距逐渐缩小。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区域间、学校间共享。

四是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配置。通过支教帮扶、结对共建、强引外援等方式,持续强化师资配置。每年统筹优质学校选派1000多名教师对薄弱学校开展组团式支教帮扶。2023年利用名校长名师工作坊招收受援学校教师学员,开展11500余次教研活动。2024年拟启动新周期校本、旗县、盟市、自治区四级教学基本功比赛,开展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认定工作,选拔培育自治区级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300名。

三、全力推动教育教学领域重点改革

一是有序推进质量评价改革。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每年认定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100所左右,进一步激发各地加大学前教育改革力度、提升科学保教质量的积极性。完善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拟制定幼儿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细则,启动应用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价监测平台。

二是持续提升“双减”工作水平。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围绕校内提质减负要求,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印发小学、初中教学基本要求和课程教学管理规范,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国家课程标准实施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制定《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加强教研指导。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工作,全区审批备案的2647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实现100%压减,各地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700余起。

三是稳妥推进中高考改革。2023年,全区初中毕业生中考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门涉国家统编教材科目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首次实行“一张试卷考试”。持续完善中高考改革的措施体系,2024年初中地理和生物结业考试、2025年中考纸笔考试科目实行全区统一命题。持续优化升级高考综合改革从报名、考试到填报志愿、录取的全流程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做好选课走班、生涯规划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四是素质教育成效显著。构建“大思政课”体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2023年全面推动12个盟市与高校共建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145所大中小学、教研机构联合开展课程开发、集体备课、教改研究。设立123个“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发布12个盟市红色研学地图和110个红色地标,打造“行走的思政课”“红领巾寻访记”等研学品牌。强化体美劳教育。组织全区14000余名体育教师全员线上培训,聘请专家及优秀教师制作490节培训课程,为全面提升自治区体育与健康课程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合并举办大中小学艺术展演,覆盖全区12个盟市和53所高校,推动大中小学美育一体化发展。出台全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指南,明确各学段劳动课程内容清单。

五是数字化赋能水平进一步提升。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明确试点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任务清单。形成“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五级融通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依托平台实施国家统编教材“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四级全学科线上备课活动,建设教研共同体,帮助薄弱学校解读课标、分析教材、改进课堂教学,建设优质教学资源。

四、全面优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教师资质与配备、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招生宣传、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落实“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公民同招”政策。加大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随迁子女实行“零门槛”“无障碍”入学。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政策,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全面推行入园入学高效办理一件事,有效解决家长入学工作中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

二是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重点指标”和“基本均衡差异系数”两项监测,建立预警提醒制度,逐县逐校逐项整改提升。指导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积极探索“全程创建、全域创建、全员创建”的工作路径,构建一体化决策部署、城乡一体化扩优提质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构建指导纲要》,构建家庭教育体制机制,成立全区家庭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拓展家庭教育线上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公益线上直播讲座。2024年拟制定出台自治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意见,同步制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规范家访制度等配套文件,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良好氛围。

(杨劼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人民教育》2024年第18期

作者:杨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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