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网

报告财产情况,被拘留后仍不执行,被执行人获刑一年;

签订虚假租赁协议并使用他人账户隐匿财产,被执行人获刑三年;

转移、隐匿1000万元股权、800万元资金逃避执行,被执行人获刑四年三个月……

12月24日,浙江高院召开“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浙江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夫妻拿到上千万搬迁款

拒绝执行还偷偷买房,被抓获刑

浙江高院此次发布的十个拒执罪典型案例,囊括了司法实务中较为常见的拒执行为,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

记者了解到,高院在这次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一桩典型案例:杭州一对夫妇拿到上千万搬迁款仍拒绝执行。

2020年11月,针对一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李某退赔人民币6037万余元、李某校共同退赔741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立案执行。

但被告人之一的李某校,刻意隐瞒某茶叶公司(其持股62.5%)取得搬迁补偿款2199万余元的事实,拒不履行退赔义务。

并于2020年10月21日至27日,伙同其妻子被告人廖某艳将第一笔搬迁补偿款88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偿还欠款等。

2020年11月2日,李某校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决定逮捕。

其妻廖某艳根据李某校事先安排,又分别将第二笔搬迁补偿款660万元用于偿还欠款,将第三笔搬迁补偿款659万多元用于偿还欠款、取现。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妻廖某艳明知李某校负有执行义务,仍帮助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院依法对李某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对被告人廖某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查封在案的房产并依法处置。

男子藏匿三岁女儿

拒绝前妻抚养获刑8个月!

浙江男子周某与女子陈某宵曾是一对夫妻,2022年5月经温州市鹿城区法院调解书确认,双方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

3岁大的女儿,由陈某宵负责抚养教育。但离婚仅仅十多天后,周某私自将女儿带离温州藏匿,时间长达7个半月,导致前妻陈某宵无法对女儿进行抚养教育。

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例中,周某藏匿女儿后,法院依法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

责令周某在收到执行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女儿交还前妻陈某宵抚养。

同年7月18日,法院对周某拒不执行的行为予以罚款,但被执行人周某始终带着女儿隐匿行踪,致使法院通过执行程序,无法实现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

2023年1月,周某被抓获,女儿终于被交还前妻陈某宵抚养。

温州市鹿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鉴于被告人周某系累犯,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浙江高院刑三庭庭长邱传忠剖析上述案例说,怎么维护未成年人的权利,法院在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非常慎重。实践中经常存在类似本案的一些具体行为,但真正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对比较少。

在本案中,这个被告人跟前妻达成一个民事调解,调解结果小孩由女方抚养。调解完,被告人马上强行把小孩子抱走,藏匿了7个多月。

这样一个行为,其实严重损害了对方当事人孩子妈妈的合法权利,还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应以拒执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上,法院处理这个案件时非常谨慎,通过循序渐进采取强制措施。首先向被告人发出告知,敦促被告人在5日之内,把小孩子交还其母亲。5天之后,法院督促无果,马上做出了罚款决定。

针对被告人这个隐匿行动,法院的敦促告知和罚款,均无法达到执行的效果。法院迅即将男子周某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打击,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对拒不执行的“老赖”

除了定罪判刑,还有其他举措吗?

发布会上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还可以视情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针对被执行人的不同情况,还可以采取限制出境、限制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措施,有力打击对抗执行的行为。

据了解,今年1-11月,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拒执犯罪案件1445件,一审审结拒执犯罪案件1470件,判决罪犯1443人。下一步,浙江法院将持续深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

来源:浙江天平、橙柿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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