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 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精神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在此温馨提示您:该政策执行期限到期后,即从2025年1月1日起,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将恢复为“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请符合申领条件的相关人员抓紧时间进行申请,以免错失申领时机。

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来源: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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