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加快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打造国际人才港,集聚优秀人才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南沙对原“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提质升级,印发《广州南沙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2.0”)及配套实施细则。

与原“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相比,“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2.0”主要特点如下:

1、精准支持重点产业人才。聚焦南沙重点发展的金融、航运、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产业,新增产业人才专项支持措施,精准制定产业高层次人才评价参考条件,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

2、建立市场化人才激励机制。优化骨干人才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上年度在本区年工资薪金收入水平分档定额给予奖励,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12个重点行业头部企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人才均可享受。

3、强化青年人才发展支撑。延续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6万、12万元生活补贴的做法,创设博士后创业资助项目,择优给予单个项目35万元奖励;遴选“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给予30万元资助;支持留学归国人员创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4、优化人才政策兑现服务。上线“南沙人才公寓小程序”,实现“在线选房、拎包入住、全程网办”。探索补贴“免审即享”,对于已申领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的,第二次、第三次补贴仅核查社保及户籍。

《广州南沙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

集聚人才九条措施》

(2024年修订)主要内容

01

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行动

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个性化引进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在人才奖励、项目资助、研发补贴、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

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负责制,赋予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和内部机构设置权,举荐的团队核心成员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

02

实施高端人才倍增行动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评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80万元、90万元人才奖励,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200万元工作经费,将具有国际眼光、创新精神、卓越领导力的企业家纳入高层次人才评定遴选体系给予重点支持。

03

实施青年人才托举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支持设立博士后站(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建站(基地)工作经费,对博士后站(基地)新招收博士后按每人5万元给予工作经费,对引进培养的博士后给予最高75万元奖励资助。

面向重点产业领域遴选具有突出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给予30万元成长资助。

04

实施海外人才集聚行动

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高校博士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

对持有香港工程师学会、马克斯普朗克协会等国际专业组织职业资格证书的海外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

鼓励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对遴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扶持。

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人才,对成效显著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推动设立海外“人才飞地”引进利用国际智力资源,对作用明显的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工作经费。

05

实施技能人才锻造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首席技师可评定高层次人才。

面向产业一线遴选一定数量的高技能工匠,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输送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支持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工作经费。

06

实施产业人才激励行动

建立市场化人才激励机制,对骨干人才按照其在本区年工资薪金收入水平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最高按照骨干人才奖励标准的2.5倍给予奖励。

加大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大健康、航运、金融等重点产业人才激励力度,在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遴选中给予专项支持,对最佳分析师、金牌董秘等产业金融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落户的高级海员给予最高10万元生活补贴,对新药项目、医疗器械核心研发人才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企业人才定向委培项目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07

实施人才引育伯乐行动

发挥高层次人才引才荐才作用,对经个人推荐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发挥猎头机构寻才揽才作用,对通过猎头机构引进人才的企业按照实际支付猎头费用的50%比例给予补贴。

强化用人单位人才培养主体作用,培养一名国家级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培养一名两院院士、顶尖大奖获得者给予200万元奖励。

08

实施人才多元评价行动

建立政府评定、专家举荐、自主评审、定向配额相结合的高层次人才多元评价机制。

经3名以上院士或权威专家推荐的人才,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

授权重大平台按条件开展高层次人才自主评审。

对新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名录企业、新成长为科创独角兽企业、新上市企业等,直接给予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指标。

09

实施人才无忧服务行动

发挥“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大湾区(广东)国际人才驿站”作用,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建立南沙人才卡服务清单,为各类人才提供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推行“上管老下管小、全家无忧”服务理念,建立人才安居无忧、子女入学无忧、配偶就业无忧、父母养老无忧、医疗服务无忧保障体系。组建人才管家队伍,为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专属服务保障。

本措施由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本措施实施前,本区已按相关程序确定支持的项目,原则上按原政策兑现;本措施实施后,除另有规定外,本区已发布的有关政策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本措施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本措施将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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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人才特区九条2.0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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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人才

编辑:曹绎

校对:刘嘉欣

二审:谢依庭

终审:黄增才

签发:齐华伟

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本文由“广州南沙发布”原创发布,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公众号不得转载改编,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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