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程皓主持召开2024年第35次审判委员会,讨论一起涉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桃荣委托,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宪列席审判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会上,承办法官罗婷代表合议庭详细汇报了案件的由来,控辩双方争议焦点以及审理查明的事实。

公诉人李畅、辩护律师郑飞结合在案证据针对指控罪名是否成立发表了意见。

控辩双方同时离场后,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


“邀请律师到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是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进一步推动律师的代理辩护意见进入审判决策程序的重要举措。”分党组书记、院长程皓介绍道。

东湖高新区法院依据最高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意见》和省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积极探索律师参加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的流程建设,旨在增强审委会运行机制的透明性,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进一步提升裁判公信力。


来源:审管办

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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