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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将江苏省兴化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成为我国第143座历史文化名城。受兴化市有关部门委托,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长三角分院、遗产中心在兴化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历时7年时间、历经多任领导,在多方力量的指导与帮助下,陪伴兴化市共同努力实现全市人民为之奋斗多年的夙愿。
2024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将江苏省兴化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务院批复指出兴化市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较好,地域特色鲜明,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缤纷多彩、活态传承,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兴化,古称“昭阳”“楚水”,楚怀王六年(前323)令尹昭阳因战功受封食邑于此,迄今2300多年城址未变。五代十国杨吴武义二年(920)置县,并取“昌兴教化”之意而名“兴化”。境内河流如织、湖荡星布,经过漫长的地质变迁和人地互动,成为垛田遍布的水乡。垛田地貌是兴化聚落形态的基础元素。独特的地貌条件造就了因地制宜的传统农业耕种方式和水利技术,同时也造就了水网特色鲜明的居民点聚落模式:城镇依水而生、连垛为聚。兴化古城四围皆水,垛田环布,通过数十个临近的块团簇相联,形成格局独特的垛城结构,展现了“水、城、垛、园”共生的里下河水乡环境风貌。
古城空间形态演变示意
近年来,兴化市开展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工作,先后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等一系列成果,陆续出台一批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物保护、历史建筑等方面的规章文件,大力开展针对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的保护修缮、利用与环境提升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成立兴化市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本土文史专家库、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等机构,为名城保护与管理提供支撑,逐步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制。
2018年,受兴化市有关部门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技术团队,并邀请原江苏省住建厅巡视员张泉为顾问,在申报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历时七年时间、历经多任领导,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文物局等的指导下,在国家、省多位专家、多次悉心帮助下,与兴化市人民政府、名城申报办、文物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及街道、镇、村,通力协作,共同制作完成兴化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申报计划、《兴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与汇编材料等、编制《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点突出价值特色、遗存与保护管理内容,为兴化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科学合理的论述依据。
项目开展工作记录部分照片
在价值特特色挖掘提炼中,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从环境变迁与人地关系、聚落变迁与城脉水脉、千年文脉与精神特质等角度,审慎开展兴化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与特色提炼,确定兴化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与申报方向,突出其“垛田系统、农耕聚落、水上垛城”的价值与特色,并充分梳理历史文化遗存,重点挖掘有代表性的保护对象,构建符合兴化古城特色的“一城十河、一点三片”的整体保护格局。
兴化水网垛城景观分析
在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申报与实施工作中,技术团队积极参与保护、修缮计划制定与实施工作,协助兴化市保护与利用工作的良好推进。技术团队将继续为兴化名城、街区保护与更新、遗存保护与利用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咨询服务,为兴化名城保护与管理工作持续贡献同衡力量。
排版|李刚
图片|供稿部门
供稿|清华同衡 长三角分院、遗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