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

一年来,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新进展、新成就,谱写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为全面展现2024年法治进程,记录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的生动实践,本报从今天起开设“年终特稿”专栏,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漫画/高岳  

□年终特稿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中小企业有活力、有闯劲,但也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的情况。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开发的‘检察护航’App好比把法律专家请到身边,有助于高效解决企业法律问题。”前不久,山东智邦工程改造保护集团公司董事长胡正春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干警如是说。

济南市检察院创新打造的服务民营经济网上检察服务平台“检察护航”App,汇集法律资讯、典型案例、检察微课堂、“随手拍”等服务板块,通过不间断更新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新闻资讯和政策法规,定期公布涉企典型案例,并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开展普法讲座等,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如今,“检察护航”App已成为该市检察机关联系和服务企业的“桥梁”和“名片”。

走访问需解难题,倾情服务促发展。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扭住监督办案这个关键,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遵循司法规律,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法治之力护民生福祉、促发展稳定,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加强重点人群权益保障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7月8日,在最高检举行的“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中有这样一起案例——

徐某因脑瘫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重度肢体残疾二级,完全依靠父母抚养,2006年起被纳入重度残疾人管理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天,徐某收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告知书》,内容为由于徐某家庭收入超出低收入家庭标准等,因此徐某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条件。随后,有关部门对其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历经起诉、上诉、申请再审,徐某的诉求均没有获得支持。于是,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关部门将徐某及父母的收入、住房作为三口家庭共有予以平均计算,认定徐某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条件而停发,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且,在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后,徐某已单独立户,符合申领低保的条件……”

没过多久,检察监督取得成效:有关部门依法恢复徐某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对之前中断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予以补发。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加大监督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

据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劳动争议民事裁判监督案件4400余件,对劳动争议案件支持起诉2.2万件;起诉强奸、猥亵、侮辱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近3.5万人;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近1400件;对1.3万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1.26亿余元;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万人,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9900余件,制发“督促监护令”2.5万人。起诉侵犯老年人犯罪2.8万件;起诉侵犯残疾人犯罪2300余件。

最高检发布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5+2”类困难妇女司法救助、英雄烈士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典型案例,深化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各地检察机关与人社、妇联等部门,签署关于保护劳动者、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各级检察机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敢于办大案、难案,敢于啃硬骨头,不断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使专项行动成效让人民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

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检察机关在落实‘检察护企’多项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还邀请专家、代表建言献策,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进一步坚定企业依法经营、创新发展的信心。”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正大(海南)兴隆咖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海文在与前来征求意见建议的检察干警座谈时,深有感触地说。

“我受邀为打造‘检察+工商联’特色护企品牌建言献策。活动中,我了解到该院检察官通过向企业家代表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还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切口,针对海南万宁3家老字号企业开展‘检察护企’宣传座谈活动,加强对企业的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黄海文表示。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前三季度,起诉金融犯罪1.8万人,其中证券犯罪200余人,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办理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6万件,占裁判监督案件近六成,其中借款合同纠纷1.2万件,提出监督意见3800余件。

聚焦重点领域高质效办案——最高检对涉及矿产资源企业的云南张某某等人涉黑案、涉及玉器企业经营的河南符某某等人涉恶案进行督办。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法律监督,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除风险隐患。

落实“过罚相当”原则推动涉企罚款系统治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市场监管部门、省司法厅研究会商形成会议纪要,统一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裁量标准。

瞄准“靶心”精准施策——山东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出台“检察护企”具体措施。青岛市检察机关建立了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加强与现代乡村产业龙头企业的沟通联络;淄博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枣庄市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等联系点,深化“一企一策”帮促活动,根据企业不同需求开展“订单式”服务工作。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进一步推动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升级,有效解决了数十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基层代表,我很受触动,也很感动。”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武安市淑村镇白沙村党委书记侯二河对武安市检察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督给予充分肯定。

侯二河了解到,“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武安市检察院聚焦农村饮水安全,对15个乡镇的集中饮水工程进行摸底调查,并就供水设施周边存在畜禽类养殖活动,部分机井、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缺少警示标志等影响用水安全问题,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设立警示标志、防护网,清洗封闭蓄水池,清理固体废物,取缔整治畜禽类养殖点,切实打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的“最后一公里”。

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堵点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围绕人民群众身边的企业超标排放、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问题等,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涉及“三农”和乡村振兴的检察监督案件。

——开展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前三季度,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万余人,起诉与电诈“洗钱”密切相关的帮信罪6.5万余人。

——聚焦房地产领域案件,助力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办理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82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740余件。

“下一步,我们将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监督办案力度,进一步将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这个链条做得更实,进一步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负责人说。

记者手记

司法办案是一项“守心”的工作。涉企、涉民生案件,无不发生在群众身边,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级检察机关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纵深推进专项行动,通过一个个具体个案的高质效办理,累积出检察护企、检察为民的整体高质效。

记者在采访中深刻感受到,监督办案,不能止步于个案,也不能止步于“案结”。检察机关增强专项行动效能,需切实写好“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推动案件背后问题的“真解决”为目的,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真正解决困扰群众和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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