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1979年12月17日至26日,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通过关于设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自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正式设立。在与广东改革开放的同频共振之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8间出租屋里“起步”,一路“成长”。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从无到有,多项工作领全国风气之先,无不透露着广东敢闯敢试的精神特质。在省人大常委会设立45周年之际,南方都市报推出“民主历程 广东见证”特别策划,展现经济第一大省背后的“人大担当”,探寻广东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板之路。

为推动代课老师转正,工作之余深入村镇调研两年,在人代会上落泪呼吁;为推动湛江海湾大桥修建,结束湛江湾东西两岸轮渡通行的历史,连续11年在省人代会上提出议案;参与发起对相关部门的质询,推动产权登记条例实施……从第六届到第十一届,连任六届广东省人大代表的湛江市第十二小学原校长林才贤,坚持“为民发声”30多年,也亲身见证了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第六至十一届广东省人大代表、湛江市第十二小学原校长林才贤接受南都专访。南都记者朱唯信 摄

近日,林才贤在广州接受了记者专访。今年79岁的他精神矍铄,思维清晰。回忆起自己的代表生涯,林才贤坦言:“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站在群众利益的角度、国家发展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就能做到问心无愧。”

工作之余调研两年写出报告

推动解决“代课老师”待遇问题

从1978年当选湛江市人大代表,到1982年至2012年连任六届省人大代表,对于如何当好人大代表这回事,履职30多年的林才贤心得颇多。

而他感受最深的两点,一是要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二是要能够用自己能办到的办法来推动问题的解决。

在长期的履职过程中,林才贤的很多建议都是“从群众中来”。

上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由于历史原因,全国学龄儿童的数量上涨,公办教师资源紧缺,在村镇的中小学课堂上,出现了一批由村集体或乡镇聘请的“代课老师”——他们通常没有师范学校的学习经历,因此也没有公办教师的编制和待遇。

“当时乡镇有很多代课老师,工资只有在编老师的三分之一。甚至有些农村学校,代课老师没有固定工资,必须利用课余时间去生产队做工,通过‘记工分’才能养家糊口。”由于工作关系,林才贤接触到大量代课老师。“没编制、收入低、工作辛苦,是当时的代课老师普遍面临的困境。”

“如果没有保障和激励,农村和一些城镇可能连代课老师都留不下来,村镇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更无法保障。”长期在教育领域工作的林才贤深知基础教育的重要性。作为省人大代表的他,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发声,解决代课老师的待遇问题。

1984年,已履职广东省人大代表两年的林才贤,针对湛江的“代课老师”现象,开始了调研走访。两年时间里,林才贤在工作之余深入村镇,了解当地的基础教育情况,收集了大量代课老师的工作和生活现状,将这些内容写入了调查报告。

根据这份沉甸甸的报告,林才贤连接几年提出议案,要求政府通过考核,把合格的代课老师转为公办教师,并由财政发放工资。

如今,回忆起40年前的这段履职经历,林才贤依然记忆犹新。“我在人代会上讲代课老师的问题,好几次都忍不住落泪。”

林才贤说,议案提交以后,当时的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就向湛江教育委员会下达了指示,最终解决了湛江这批代课老师的编制待遇问题。广东也成了全国最早解决代课老师转正问题的省份之一。

林才贤还把相关资料交给在粤全国人大代表,请他们在全国两会上继续呼吁。后来,代课老师问题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到2000年,全国范围内的“代课老师”现象基本得到了解决。

“这是我第一次提出议案,没想到问题就得到了解决。”谈及这个结果,林才贤十分满意。“这次履职经历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人大代表的分量和责任。”

为修桥议案奔走十数载

湛江海湾大桥终落成

履职之初,林才贤关注的重点还是自己的“老本行”教育问题。随着履职时间的增加和履职经验的丰富,林才贤的关注范围也越来越广。

“我是做老师的,接触面广、看到的问题比较多,大家也乐意向我反映情况。”谈及此,林才贤颇为自豪。

林才贤当代表期间,多次为民发声,推动解决了不少问题,在群众中威望颇高,很多群众有了问题都来向他反映。而他自己,也时常深入群众了解民意。

2006年12月,曾享有“广东第一桥”之誉的湛江海湾大桥,建成通车了。在此之前,从海南省、雷州半岛到珠三角,车程要多40公里。

“湛江海湾西岸是湛江的主城区,东岸是坡头和吴川。”林才贤说,过去湛江海湾没有桥,东西两岸的来往,除了绕远路走上2个小时之外,就只有靠轮渡。

为改善湛江乃至粤西的投资环境和交通条件,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湛江民间就呼吁在湛江海湾修建大桥,从而联通东西两岸。

1989年省人代会期间,林才贤在湛江市代表团代表的支持下,牵头提交议案,向广东省政府、省交通厅提出兴建湛江海湾大桥的建议。可让林才贤没想到的是,这个议案一提就是11年。

为了修建湛江海湾大桥,十数载里林才贤带着议案“长跑”,奔走疾呼。“大桥从开工到完工,只用了3年。但从提出建议到项目立项,却花了11年。”林才贤说,这11年里,其实遇到了很多阻力。“当时一些人认为,海湾大桥是湛江的市内交通桥,应由湛江市出资;也有人认为,西岸是‘不毛之地’,建桥后只能方便农民过来赶集,没有太多经济价值,收不上过桥费,银行的贷款利息也还不上……”

针对质疑,林才贤一次次修改议案,一年年不断提交。“车流量少,不是不需要通车,而是车辆无桥可通、无路可走。”为了推动海湾大桥的修建,林才贤自己曾到上海、南京等地学习考察,深知交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之大。

无论是在议案中还是在每年的人代会上,林才贤反复强调建桥的重要性:当时东岸的一处重要公共设施发生爆炸,由于没有桥,西岸的救援团队没能及时抢险,最终造成了巨大损失。

粤东的汕头市更是早在1995年就建成了汕头海湾大桥。“广东的东西两翼要比翼齐飞,湛江海湾大桥的建设就要提上日程。”

2000年,林才贤的建桥议案督办会在省交通厅举行。会后不久,广东省政府批准湛江海湾大桥立项建设。

这件事,让林才贤感到无比欣慰。他觉得,这是自己做人大代表期间,干成的一件大好事。

“从1989年提议案,到2006年大桥落成,17年的等待是值得的。”林才贤说,作为代表为民请命就是他的责任,“如果不能完成这种职责,我应该主动请辞,自行让位。”

发起质询推动产权登记条例实施

“该反对的坚决反对!”

“那次质询,已经过去30年了。”接受记者采访时,林才贤对30年前的那场质询记忆犹新。

1994年11月,21名广东省人大代表联名发起了对省国土厅的的质询。

据当时媒体报道:1994年,广东发布《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本应于1994年9月1日生效,但广东省国土厅在同年8月,先后两次向省内下属国土局发出“传真电报”和“紧急通知”,致使条例未能如期实施。

21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国土厅此举存在违法行为,故而联名在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起质询。

质询,是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监督权力,用于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有学者认为,质询比一般监督更具有针对性,是一种刚性且“带有弹劾性质”的权力。

“当时,条例规定了,在产权人取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一户房屋仅需一个部门登记发证即可。“林才贤回忆,条例发布前,居民的房产权益需要规划、房管、国土等多个部门发证认定,确权流程十分繁琐。

城市要发展,征地开发要补偿,补偿的前提就是确权。林才贤认为,条例一方面是为房屋确权简化了流程,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推动城市进步的作用。

“面对质询,省国土厅有关负责人只进行了十几分钟的口头答复,我们代表都不满意,后来才进行了第二次检查答复。”对于相关问题,被质询的对象是必须向人大代表答复,如果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则有权要求被质询对象再作答复。

林才贤了解到,质询会后,省国土厅下发了《关于撤销我厅两份电报的通知》,最终使条例得以顺利施行。

“人大代表要学法、更要懂法,对于违法违规的事实,该反对的坚决反对!”采访中,林才贤反复提到这句话。

总策划:戎明昌 刘江涛

策划:王卫国

统筹:李陵玻

执行统筹:陈杰生 吴璇

采写:南都记者 朱唯信

设计:欧阳静 刘妍妍 甘丹

南都政务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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