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



2024年12月13日,福建省发改委公布2024年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厦门中院报送的“出台全国首部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指引 服务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成功入选!

近年来,厦门中院深入推进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试点工作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涉港跨境破产协作案件开创福建与香港两地跨境破产司法合作先河,有力推动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服务厦门加快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作出了有益探索。





下面跟随小夏一起

看看厦门中院都推出了哪些举措吧!



细化规则、以立促破

全力推动制度落地落细


推出15项具体细则

全面总结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试点城市经验,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申请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的工作指引(试行)》,从认可和协助的程序范围、协助申请的提交路径和方式、法院内部审查流程、香港管理人的履职限制、破产重大事项的处理等15个方面细化操作规程,为开展跨境破产协作奠定基础。

发布13类司法协助文书样式

在认可香港破产程序、香港管理人公告、管理人申请变更与终止协助措施裁定等方面,明确文书制作要素,规范司法协助文书样式,涵盖香港破产企业在内地申请跨境破产协助全流程,有效提升跨境破产协作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预留制度衔接空间

在案件受理、审查条件、认可对象、协助方式等方面提供契合内地司法实践的工作指引,要求香港管理人在请求协助财产变价、财产分配及债务重组等重大事项时,提交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务重组安排方案等,对依据内地法律应当优先清偿的债务与香港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清偿,预留衔接与弥合空间,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搭建专班、以联促动

公平实施跨境破产管理


一、成立破产事务工作专班


厦门中院与市政府共同成立实质化运行的破产事务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工作专班组长,集中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破产事务工作。依托组长办公会、专题协调会等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高位推动跨境破产协作落实落地。以清单形式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结合营商环境指标开展常态考核评价,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一盘棋联动、高效率运转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相关举措获评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司法创新举措。

二、出台办理破产便利化意见


厦门中院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厦门市创新破产府院协同 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实施意见》,破解管理人履职、财产接管与处置、债权人利益保护、涉税事务办理、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简易注销办理等难题,为香港管理人履职、办理破产事务营造法治化办事环境。

三、构建多层级覆盖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


吸纳32家行政部门、区级政府和产业园区领导作为成员,建立更宽领域联动的分类协同处置模式,健全全流程共享的信息集成互联模式,推动从个案审理到类案协调再到区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解决。联合厦门大学法学院成立跨境破产研究中心,推动建立跨境破产高端智库。举办首届厦门跨境破产研讨会,指导支持五届东南破产法论坛在厦召开,为推动跨境破产协作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




优化平台、以“数”增效

提高跨境破产协作便利度


全面升级

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


在全国首个运用司法链技术、依托互联网运行的“破产案件辅助系统”上,新增跨境破产司法协助模块,上线“厦门破产法庭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平台”,开辟涉港跨境破产协助线上申请通道,实现跨境破产司法协作网上办理。平台建设经验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

创新引入

破产公共法律服务


依托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嵌入涉港跨境破产协作事务服务板块,集聚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为相关境内管理人与香港管理人提供内地破产事务咨询、法律指导、融资对接等“一站式”服务。首创破产事务办理线上线下一站式智慧破产平台,为香港管理人线上提供破产企业信息“一键式”查询服务,同时提供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的查询便利。

充分回应

香港企业退市需求


在京东平台上线“厦门市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全方位展示破产案件办理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资产推介、融资匹配等业务信息,通过平台积极引导香港企业依法依规寻求破产协作。在案件办理中,明确跨境破产协作案件裁判思路,依法认可清盘人身份。精准把握香港企业退市需求,从优化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全类型程序适用入手,明确清盘人在内地履职范围,最大限度给予履职支持。



供稿:破产庭、研究室

编辑:张芯雅

校对:胡欣、王昕

责编:王惠传

审核:安海涛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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