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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社会心理学,埃利奥特·阿伦森是一个绕不开的名字。他被同时代的人评选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100名心理学家之一”,其著作《社会性动物》畅销全球,被称为“美国社会心理学的《圣经》”。
相比起认识自身与内心,社会心理学关注社会情境下的人们如何认识自己和他人。这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其他人交流,受他人的影响,也影响他人。我们的天性就是对人们为什么做他们所做的事情提出假设。
|中:埃利奥特·阿伦森;右:卡罗尔·塔夫里斯
阿伦森与卡罗尔·塔夫里斯这两位顶尖心理学家针对“人们宁愿自欺欺人也不愿认错”的行为展开研究,联手打造了《为什们我们不愿认错》这部社会心理学经典。他们应用认知失调理论,来解释自我辩护这一现象。
通过自我辩护,我么可以逃避认知失调,但也因此扭曲记忆,加剧偏见,带来无止尽的社会冲突。两位作者提醒人们正视自我的局限性,鼓励人们在“甩锅”和“内耗”之间找到改变与救赎的解决方案。这是一本与自己和解、与他人和解、改善人际关系的起点之书,也是一面透视美国社会矛盾的镜子。最新修订版中,两位作者增补了第九章,以川普现象为索引探讨美国社会存在的司法不公、民主失序等问题的来源。
下文摘自《为什么我们不愿认错》。
无赖、傻瓜、恶棍和伪君子
他们为何能做到心安理得?
作为一介凡人,我们都会产生这样的冲动,譬如为自己辩护,避免去为那些具有伤害性、不道德或愚蠢的行为承担责任。我们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做出影响数百万人生死存亡的决定,但无论错误所造成的后果是微不足道的还是惨绝人寰的,是小范围的还是全国性的,大部分人都会发现,自己很难甚至不可能主动开口说出,“我错了,我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情感、经济和道德上面临的风险越高,说出这句话的难度就越大。
事实远不止于此。当证明自己犯错的证据直接摆在面前时,大多数人非但不会改变自身的观点或行动计划,反而变本加厉地为自己辩护。上述做法最直观往往也是最悲惨的案例,自然是出自政客们。我们开始撰写本书的第一版时,正值乔治·沃克·布什担任总统期间,此人拥有奇厚无比的自我辩护的精神铠甲,以至于最无可辩驳的证据也难以将其击穿。小布什宣称萨达姆·侯赛因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结果他错了;他声称萨达姆与基地组织有联系,结果还是错了;他预言伊拉克人会欢欣鼓舞地迎接美国士兵的到来,结果依然没有应验;他保证这场冲突会很快结束,结果只是空口白话。他还错误地低估了战争耗费的人力和财力成本。不过,小布什最“声名远扬”的错误出现在美军入侵伊拉克 6 周后的一次演讲中,当时他头顶着印有“任务完成”字样的横幅,直接宣布道:“在伊拉克的主要作战行动已经结束。”
来自左翼和右翼的评论家都开始呼吁小布什承认自己犯了错,但他却在为这场战争不断寻找新的辩护理由,譬如他必须铲除一个“大坏蛋”,打击恐怖主义,促进中东和平,为伊拉克带来民主,加强美国安全保护,以及完成“(我们的军队)为之献身的使命”,诸如此类。2006 年的中期选举被当时的大多数政治观察家视为针对这场战争的全民公投,结果正是在这次选举中,共和党失去了国会参众两院。此后不久,由全美 16 家情报机构共同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对伊拉克的占领实际上导致激进主义更加猖獗,同时增加了恐怖袭击的风险。然而,在面对一个由保守派专栏作家组成的代表团时,小布什却大言不惭道:“我从未像现在这般确信,我当时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为基于错误前提或造成灾难性后果的决定辩护的政客,乔治·布什不是第一个,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想当年,林登·约翰逊的顾问们一再劝告他,越南战争是不可能打赢的,他却把这些话当成耳边风,结果赔上了自己的总统职位,因为他自以为是地确信,一旦美国撤军,整个亚洲都会“转向共产主义”。当政客们退无可退时,他们可能会不情不愿地承认失误,但绝对不会承认错误是由自己的责任造成的。“错误已经铸成”,这样的说法明摆着就是在为自己开脱罪责,以至于它沦为了全美的笑料——套用政治记者比尔·施耐德的话来说,这句话运用了“过去免责”时态。“哦,好吧,错误已经铸成,但犯错的人可不是我;犯错的另有其人,对方的姓名暂时还不方便透露。”当亨利·基辛格说自己所服务的“政府”可能犯了错误时,他相当于在无形中回避了这样一个事实:作为当时的国家安全顾问兼国务卿,他实质上就代表了政府。正是在此番自我辩护的加持之下,他能够大大方方且问心无愧地领取了诺贝尔和平奖。
从找借口到自我辩护
每个人的大脑都会这样做
政客们的行为令我们感到既滑稽又震惊,甚至不乏恐惧,但其实,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大多数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方式并无本质区别,只是所造成的后果大小不同。我们维系着一段不愉快的恋爱关系,或者困在其中找不到出路,只不过是因为我们投入了大把时间来维持现状。一份死气沉沉的工作,我们之所以一干就是几十年,还不是因为我们会找各种理由来为自己不挪窝儿辩护,况且我们也无法清晰地评估离职能带来的好处。就因为外观别致,我们买了一辆问题百出的二手车,后续还需要花上数千美元才能让它上路,而且为了证明这笔投资的合理性,我们可能还要花更多的钱。就因为一些莫须有的小矛盾,我们自以为是地与朋友或亲戚反目成仇,却自视为大度者——只要对方赔个礼道个歉,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自我辩护与撒谎或找借口并不是一回事。很显然,人们撒谎或编造虚假的故事,是为了平息爱人、父母或雇主的怒火,是为了不被起诉或被送进监狱,是为了不丢面子、不丢工作或保住权位。但是,一个有罪的人告诉公众一些他明知是假的事情(“我没有和那个女人发生性关系”,“我不是骗子”),与这个人说服自己相信他做了件好事,这二者之间存在很大区别。在前一种情况下,他是在撒谎,而且他也知道自己是为了自保而撒谎;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就是在自欺欺人。这就是为什么自我辩护比明确的谎言更具影响力且更危险。它会使人们确信,当下他们的所作所为已是当时的最佳选择。“我别无他法了”,“这实际上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我这也是为了国家好”,“那些浑蛋罪有应得”,“我有权这样做”事实上,细想一下,这些话也不无道理。
自我辩护最大限度地淡化了我们的错误和糟糕决定,它也解释了为什么除了伪君子本人外,每个人都能辨认出行动中的伪君子。它让我们将自身的道德失范与他人的道德失范区分开来,同时又模糊了我们的行为与道德信念之间的矛盾。正如奥尔德斯·赫胥黎小说《针锋相对》(Point Counter Point)中的某个角色所言:“我不相信这世上还存在清醒的伪君子。”
同理,我们每个人都会划定自己的道德底线并为之辩护。例如,你有没有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上动过一点儿小手脚?如果有些合法开支你忘记申报,这样做就可以弥补一些损失。况且,考虑到其他人都这样做,你不这样做就太傻了。你是不是还漏报了一些额外的现金收入?鉴于政府在你所厌恶的地方建设拨款项目和计划上浪费了那么多的资金,你当然有权这样做。你有没有在本该处理公务的时候,却猫在办公室里发消息、写个人邮件或者上网购物?或许你觉得这属于隐形的工作福利,再说了,这只不过是你对于公司愚蠢规定的一种抗议形式,况且老板也不会因为你多做了额外的工作而对你心存感激。
大家也许会说,所有这些辩护的理由也没错啊!其实,这些说法是真是假并不重要。当越过这些界限时,我们就是在为自己明知是错的行为进行辩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继续将自己视为是诚实之人,而非罪犯或小偷。
无意识的自我辩护
可以扭曲记忆、愚弄自己
有意识的谎言被用于欺骗他人,无意识的自我辩护可以愚弄自己,眼下在这二者之间,出现了一处迷人的灰色地带,这片区域由一位不可靠且自私自利的“历史学家”负责巡视,它名为记忆。记忆通常会被某种自我强化式的偏见所裁剪和塑造,这种偏见不仅会模糊往事的边际,淡化罪责,还会导致真相被扭曲。例如,当研究人员询问身为妻子的女性要承担多少比例的家务时,她们会说:“你开什么玩笑?我差不多包揽了所有家务,至少是90%。”而当他们询问丈夫同样的问题时,男人们会说:“其实我也做了不少,大概 40%。”虽然具体数字因人而异,但二者相加之和总是远远超过 100%。由此,我们很容易得出夫妻双方有一方在撒谎的结论,但实际上更可能的情况是,两人的记忆方式都在无形中抬高了自身的贡献比例。
一段时间以后,随着自利性的记忆扭曲逐渐发挥作用,以及过往的事情慢慢被忘却或记错,我们可能会一点儿一点儿地开始相信自己的谎言。我们知道自己曾经做错了事,但渐渐地,我们开始觉得那并不全是我们的过错,毕竟当时情况很复杂。我们开始低估和推卸自己的责任,并慢慢淡化它,直至其原本高大厚重的本来面目化为虚影。
在理解了自我辩护的内在机制以后,我们就可以解释人们所做的很多不可理喻乃至疯狂的举动。当亲眼见到冷酷无情的独裁者、贪婪的公司首席执行官、借上帝名义杀人的宗教狂热分子、猥亵儿童的牧师或骗取亲人遗产的家庭成员时,许多人会不禁发问:他们能这样心安理得,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而现在,我们就能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那便是:他们所采用的手段,和我们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自我辩护有利有弊。它本身未必是件坏事。它能让我们在夜里安然入睡。没有自我辩护,尴尬所带来的可怕痛苦会延续下去。由于没有选择某条道路或选择了一条糟糕的路而感到后悔,我们会因为这种后悔而不断自我折磨。人生中的几乎每个决定都让我们痛苦不堪:我们是否做了正确的事情?是否和对的人迈入婚姻殿堂?是否买对了房?是否选对了车?是否从事了适合的职业?然而,无意识的自我辩护却如同流沙一般,让我们陷入了更深的灾难。它直接抑制了我们正视自身错误的能力,更不用说改正错误了。它扭曲了现实,使我们无法获得所需的全部信息,也无法清晰地评估问题。它延长并扩大了恋人、朋友和国家之间的罅隙。它让我们无法摆脱不健康的习惯。它允许有罪者逃避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它还会导致许多专业人士固守已经过时的观念和程序,从而损害公众利益。
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犯错。但我们有能力直接指明后果:“这样做是行不通的。这不合情理。”犯错乃人之常情,但人类可以在掩饰和坦白之间做出选择。我们所做的选择对于接下来的行动至关重要。所有人都知道应该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但如果不首先承认自己犯错,我们又怎么能吸取教训呢?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认清自我辩护的诱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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