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旬博导因考核不合格,朋友圈怒发“罪己诏”?校方发布情况说明)

3月1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布关于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说明。说明称,经法学院审查,李力教授聘期内在普通C刊发表论文1篇、报纸发表论文2篇(按C级认定),明显低于考核要求,未完成所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学院认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说明表示,学校、法学院均不存在所谓的“10%末位淘汰”制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并无严重后果。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会导致“非升即走”或“解聘”的后果,只是在薪酬上会略有降低。

六旬博导因考核不合格,朋友圈怒发“罪己诏”?校方发布情况说明

图为校方发布的情况说明截图

关于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说明

近期,我院关注到部分媒体和公众对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讨论。为澄清事实,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南大政字〔2016〕134号)及2018年《人才引进协议》,经法学院审查,李力教授聘期内在普通C刊发表论文1篇、报纸发表论文2篇(按C级认定),明显低于考核要求,未完成所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学院认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学校、法学院均不存在所谓的“10%末位淘汰”制度。考核严格依据学校制度和聘用合同,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3.聘期考核不合格并无严重后果。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会导致“非升即走”或“解聘”的后果,只是在薪酬上会略有降低。

4.该考核结果公示后,李力教授享有提出申诉的权利。法学院坚决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其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并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申诉。

5.学院对李力教授学院官网简介信息未作任何更改。我们始终坚持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均符合相关规定。

6.呼吁媒体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还原事实真相为出发点进行真实报道。法学院愿意与媒体和社会各界保持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法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位教师的努力与贡献。我们将继续完善考核机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感谢李力教授对法学院所作出的贡献!

感谢社会各界对法学院的关心与支持!

法学院

2025年3月12日

此前报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六旬教授疑因考核不合格,朋友圈怒发“罪己诏”

3月11日,有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因考核不合格当场退群,并在朋友圈发‘罪己诏’”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相关截图显示,ID名“李力”的用户在社交群内表示,因考核不合格而退群,“因为马上就要退休了,尤其是昨天晚上接到考核公示通知,感觉自己无脸再继续混了!今天上午将在朋友圈发个罪己诏,中南法学院眼瞎,当年怎么引进蠢才,我无能之辈!四年发了16篇,近四十万字论文,其中3个C。确实没有大刊!发表太难了!给大家添堵了。”

疑为“李力”另一ID的“阿力2”在朋友圈发“罪己诏”感叹:“我自认无能。2021-2024年,发表论文16篇(译文1篇,5万字)!完成教学任务和研究生指导,四年考核都合格,还有一年优秀,怎么合到一起就不合格了呢?学校要求10%不合格,本人唯一不合格二级教授,惭愧惭愧!荣幸之至!当年负责引进人才的做何感想!”


社交平台流传的李力教授朋友圈截图

3月12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多个部门进行核实。该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回应记者称:“学校已掌握此舆情,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处理。”该校党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关于李力教授的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正在进一步了解中。”该校党委办公室督查督办科工作人员则表示已注意到该事件,但不属于其部门职能范围内。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又致电该校法学院办公室,一名值班工作人员称对此事不清楚,并婉拒了提供李力教授联系方式的请求。记者多次拨打该学院院长办公室座机,均无人接听。上游新闻记者又通过多种渠道,试图与李力教授本人取得联系,未果。

上游新闻记者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发现,李力为该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官网并未显示更多信息。

另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新闻网2018年9月27日发布的《李力教授受聘法学院首位“南湖学者”特聘教授》新闻稿显示,李力教授于2018年9月加盟该校,受聘为法学一流学科“南湖学者”特聘教授。新闻通稿评价其加盟对推动法律史学科发展、提升学科国际化与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新闻稿称:“南湖学者支持计划”是法学院为深入推进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法学学科带头人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法学院在“中南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基金”下设“南湖学者支持计划”子基金,用以延揽和培养拔尖人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促进学科和专业发展,持续提高学院的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李力教授受聘为法学院首位“南湖学者”特聘教授

该新闻稿中关于李力教授的简介如下:李力,1964年生于兰州市,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学士(1985)、法学硕士(1988),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2006);曾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南湖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兼职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日本国立东京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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