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2月12日晚通报:2月12日,海曙区江厦街道天一广场一餐饮店内发生一起伤害案件。

王某某(男,34岁,原该店员工)因工作原因与该店有纠纷,于当日16时30分许到店沟通,并与店内员工发生冲突,期间造成4名店员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出警将王某某控制,并将受伤人员第一时间送医治疗。目前,4名店员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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