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两个自愿”原则备受关注——学校开展校服选用工作要自愿,学生和家长购买校服也要自愿。此外,新规明确,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和购买校服 。此新规的出台,无疑是对近年来校服采购乱象的有力回应,但在现实语境下,“自愿”原则能否真正落地,仍需打上一个问号。
一直以来,学校在学生购买校服一事上,表面都秉持自愿原则,可实际操作中却充满了“套路”。一些学校告诉学生和家长,如果不穿校服就会显得格格不入,特别是在学校组织活动时,不穿校服的学生可能会被限制参加。这种看似委婉的“建议”,却给家长和学生带来了无形的压力。在学校的“暗示”下,学生为了融入集体、不错过活动,家长为了孩子不被区别对待,只能无奈地选择“自愿”购买校服。这所谓的“自愿”,早已变了味,成了一种变相的强制。
再看校服采购中的价格与质量问题,更是乱象丛生。部分学校推荐或指定特定的校服供应商,这些供应商提供的校服价格往往高于市场价。家长们即便心中有疑虑,也不敢轻易质疑,毕竟孩子还在学校读书,担心得罪学校后孩子受到不好的对待。而在质量方面,“毒校服”事件时有曝光,甲醛超标、纤维含量不达标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学生的健康。可即便如此,家长们在学校的“要求”下,也只能捏着鼻子接受。
深究背后原因,利益的驱动首当其冲。一些学校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校服采购成为了某些人谋取私利的渠道。从校服的设计、生产到销售,每个环节都可能隐藏着灰色交易。而学校作为校服采购的组织者,本应站在学生和家长的立场,严格把关,却在利益的诱惑下,失去了应有的公正与责任。此外,监管的缺失也让这些乱象得以滋生。教育部门对校服采购的监管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处罚措施,使得学校和供应商有恃无恐。
如今,广东出台的“校服新规”,从制度层面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方向。但要真正打破“被自愿”的困局,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教育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违规操作的学校和供应商进行严厉处罚;学校要端正办学理念,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家长和学生在校服选购上的话语权;家长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对不合理的要求勇敢说“不”。只有这样,“自愿”购买校服才能不再是一句空话,校服采购才能回归正轨,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助力,而非家长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