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本报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获悉,近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对上海建耘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建耘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奉贤区奉贤新城16单元17-03地块商品房住宅项目存在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静载试验检测报告、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岗位任命书、营业执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海建耘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玖万捌仟元整。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第2120240100号。
本报从企查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获悉,上海建耘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11-24,法定代表人为唐金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20769431889X,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5856号。(文|中国基建报 余力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