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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丰顺县正式发布县域“光伏+建筑”试点工作指引(试行),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为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该指引,记者专访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对指引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据了解,“光伏+建筑”指的是在建(构)筑物上建设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这类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利用建筑物屋顶,具备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的特性。其分为自然人“光伏+建筑”项目和非自然人“光伏+建筑”项目两类。县发改局提醒,项目相关负责人要做好申请和备案工作。
其中,自然人“光伏+建筑”项目是指自然人利用自有建(构)筑物投资建设,且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股股长杨雨薇:申请人准备如下材料向项目所在镇政府申请:一是丰顺县“光伏+建筑”项目申请表;二是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是不动产权证等产权证明;四是设计方案、效果图;五是承诺书。经镇政府、县住建、供电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供电部门集中向县发改局备案】
非自然人“光伏+建筑”项目则涵盖除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外的其他“光伏+建筑”项目,例如工商企业以企业厂房屋顶,或租赁其他产权人屋顶以企业名义申报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
【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能源股股长杨雨薇:申请人准备如下材料向项目所在镇政府或丰顺经济开发区申请:一是丰顺县“光伏+建筑”项目申请表;二是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三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是不动产权证等产权证明;六是设计方案、效果图;七是承诺书。镇政府或开发区,县住建、供电部门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将上述材料一并提交至县发改局,经县光伏建设项目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再自行登录“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在此,也提醒各类申请人注意,“光伏+建筑”项目未经备案,不得先行建设】
住建部门特别提醒,“光伏+建筑”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必须合法,产权清晰,或产权租赁手续完备且无异议。同时,房屋产权所有人要增强防范意识,警惕第三方通过欺骗手段办理非法光伏贷款等业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此外,“光伏+建筑”项目设计样式必须符合风貌管控要求,严禁随意搭建。
【县住建局科技节能和信息股主要负责人罗志荣:既有农房建筑“光伏+建筑”项目宜采用坡屋顶形式。既有建筑为坡屋面时应顺坡安装,组件不应超过该安装屋面的最高点,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尽量贴合。既有建筑为平屋顶时,风貌管控重点区域屋顶光伏组件坡度一般不小于10度。考虑晾晒、水箱放置等需求,设置部分开敞空间】
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房光伏发电系统加装高度从屋面起算最高点不宜超过2.8米。屋顶有楼梯间且需在楼梯间屋顶安装光伏组件时,最高点不高于楼梯间屋面1.0米。楼梯间与屋面的光伏组件宜分级分层设计,避免出现屋顶体量过大,与建筑风貌不协调的现象。
【县住建局科技节能和信息股主要负责人罗志荣:光伏发电系统应根据安装高度采取不同的风貌协调措施,可利用女儿墙遮挡,女儿墙按建筑规范处理,也可采取退缩的方式安装,避免影响建筑立面风貌。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的光伏系统具体限高标准可结合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