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草药从哪儿采摘的?有没有违规采集?”

“药材不要随意打成粉末,保留原状便于辨别真伪。”

“最近有没有售卖草乌、附子或相关药酒?”

每到街天赶集日,宁洱县勐先镇宁静的村庄就会被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唤醒,四面八方的村民背着竹篓,推着小车,带着自家采摘晾晒的草药,纷至沓来,赴一场充满山野气息的“草药之约”。

近日,恰逢勐先镇的街天,“沿着边境看药监”媒体行采访团跟随监管部门来到市集,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身穿制服的监管人员开始了巡查工作。

街天巡查草药摊

镇上街道两侧,草药摊依次排开。竹篮里,晒干的蒲公英、龙胆草散发出淡淡的药香;布袋上,砂仁、黄芪错落摆放;陶罐中,重楼、黄精堆叠。

宁洱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晴带队穿梭于各个摊位,仔细询问药材来源,核查是否涉及国家保护植物;检查药材品质,严防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检查是否同名同物,杜绝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等行为。

在宁洱县,端午节前后逛药市、买药根的习俗流传至今。茴香根、大黑牛根、小红蒜、红参根、牛膝、当归等药材是人们煮药汤的首选,传统的饮食文化在讨价还价中延续,更多了几分乡愁与情怀。

随之而来产生了许多用药安全问题。周晴介绍,勐先镇地处山区,中药材资源丰富,村民素有食用乌头类药材“进补”的习俗,但草乌、附子等毒性药材若使用不当,极易引发中毒。

如何规范管理乡镇中草药市集,是“老大难”问题——一方面,乡镇集市多为流动摊贩,药品经营主体“多、小、散”,缺乏固定场所和资质证明,导致监管难以全覆盖;另一方面,部分商贩以次充好、真假混售,埋下多重安全隐患。更有甚者,利用“药托”虚假宣传,以“祖传秘方”“特效药”为噱头对中老年人和低文化水平群体高价兜售药材,群众叫苦不迭。

因此,在街天对草药摊进行巡查意义重大。

防范毒性药材非法交易,成为街天巡查的重中之重。周晴介绍,每周三街天,市、县、乡三级监管部门会联动开展巡查,不定期联合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开展检查,每年至少巡查48次,联合检查5次。

监管与科普齐发力

普洱市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各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独特的民间用药传统,这些资源深受许多民族民间诊所青睐。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王海春介绍,早在2016年,该局历时30天对全市10个县(区)、10个乡(镇)的42个民族民间诊所、2个乡镇卫生院、7个农村集贸市场开展中药民族药资源和使用情况专题调研,发现民间用药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民间医生药品使用常常无管理制度和购进记录,药材摆放随意,同名异物、一药多名现象普遍;多数民间诊所卫生条件差,使用草乌、马钱子等毒性药材却无记录,非法配制制剂问题时有发生。

今年3月,普洱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确提出生草乌、生附片等属于医疗毒性药品,全市范围内城乡农(集)贸市场、赶集街等场所严禁售卖。各级部门多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草乌等毒性中药材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宁洱县市场监管局药械化监督管理股股长刘燕提到,除巡查草药,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生产配制药品、销售标识境外药品,非法经营中药饮片,非法行医,违法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开展巡查工作的同时,全市监管部门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科普,开展宣传教育,在市集、零售药店等多处张贴“集贸市场禁止销售28种毒性中药材及国家重点保护的42种野生动植物”告知书,同时在线上对毒性中药材的危害进行宣传,增强摊主和民众的法治意识、安全用药意识,促进草药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周晴告诉记者,在勐先镇乡镇集市上,监管人员在巡查过程中,需要进行一次又一次耐心提醒,同时开展普法,逐渐让中草药经营者合规合法销售中草药材。

从山野药市到规范治理,勐先镇的街天巡查不仅守护着一方百姓的用药安全,还承载着传统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通过监管人员持续发力,这一传统、天然的药市,正向着更加规范的方向稳步前行。

从普洱监管部门对这些山野药市的“巡”与“守”中可窥见一二——药品监管既需要应时而动、应势而为,又需要不断强法治、暖民心。

记者 施颖 郑恒 谢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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