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期间,刘某作为领队,组织了22名驴友结伴同行,在没有得到允许情况下,擅自闯入了清远英德市网红点“一线天”谷溪,期间有一名驴友在玩水时不幸溺亡。
随后,事发区域所在的保护区回应称,明文规定任何人在没有得到批准前,不允许擅自进入。
而受害者家属为此提出诉求,要求其余21名驴友补偿86万,其中死亡赔偿金70万,丧葬费16万。
出现这个结果,只能说又菜又爱玩,别以为死者为大。自己出了事把所有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这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家属的目标是非常明确的,想找保护区的茬却无从下口,毕竟人家早已有明文规定了,否则按照此前相似的案例,不把景区撕下一块肉来,绝不善罢甘休。
可现如今终究还是有驴友溺水身亡了,总得有人出来为此背锅了?不然赔偿找谁要去呢?所以剩余的这21名驴友就被盯上了,逃是逃不掉了。
可在我看来,其实主要的责任就是死者本人,对自己的情况缺乏基本的认识,有几斤几两难道不清楚吗?更何况又是在保护区内,很多都是未开发的,危险重重,这才导致白白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其次刘某作为此次活动的发起者,次要责任肯定是逃脱不了了,谁让你这个带头人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呢?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既然活动是你发起的,理应承担责任。
反而是剩下的20名驴友,出来一起玩而已,谁知道遇到这档子事呢?简直就是飞来横祸,但若是自己良心过意不去的,就一起凑凑款给死者家属一个丧葬费也差不多了,可绝不可能是16万,毕竟这也是一个比较大的金额了。
所以说,人还是贵有自知之明,对大自然怀有基本的敬意,别没事找事,挑战自己,把自己玩脱了就挑战下一个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