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河南省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情况通报:
5月16日上午11:05,禹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称自己女儿有焦虑、抑郁病史,当时排斥吃药治疗、动手打人,请求120将患者带走治疗。禹州市中医院急救车于11:32到达现场,查实患者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次就诊并住院治疗。
由于患者躁狂发作、拒不配合,为避免对其他在场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经在场家属同意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并全程由家属陪同送往医院治疗。
其间,医护人员采取不当约束措施,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禹州市卫生健康委迅速进行调查处置,责令涉事医院对当值医生谢某某停职处理、对工作人员高某某予以辞退,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置。
禹州市卫健委将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专项治理,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禹州市卫健委
2025年5月17日
5月16日,有网友发布视频表示:禹州市中医院120急救车的医护人员,疑似用手铐控制一女子,女子向路人呼喊救命。
禹州市中医院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属于狂躁症;精神科工作人员回应称:家属让去接她,她当时情绪比较激动,就用了精神科约束带,不是手铐。
禹州女子被强制带走治疗,“不当约束措施”究竟“不当”在哪
“救命啊!快救救我!”5 月 16 日,一名呼救的女子在街头被几名穿着医用大褂和“河南急救”工作服的人员反扣双手押上救护车。
该女子不仅向路人自报姓名,还称自己被戴了手铐。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到,该女子确实被金属器械扣住了双手。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怀疑急救人员使用了手铐,并质疑如此粗暴行为背后有无其他隐情。
5月17日,“健康禹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禹州女子被医院急救人员强制带走治疗”的调查处置情况通报。
根据通报,5月16日上午,禹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称自己女儿有焦虑、抑郁病史,当时排斥吃药治疗、动手打人,请求120将患者带走治疗。禹州市中医院急救车到达现场后,由于患者躁狂发作、拒不配合,为避免对其他在场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经在场家属同意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并全程由家属陪同送往医院治疗。
通报认为,医护人员采取不当约束措施,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禹州市卫健委已责令涉事医院对当值医生谢某某停职处理、对工作人员高某某予以辞退,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置。
针对网上舆情,禹州市卫健委迅速作出回应,值得赞许。但是,群众对此事的两个疑问并没有得到正面回应,还需禹州市卫健委在进一步调查中重点关注。
通报称“经在场家属同意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显然,“家属同意”不是医护和急救人员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充分理由。
当然,相关法律也有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可以强制送医诊断。对此,有法律界人士特别指出,法律规定的强制送医诊断是指进行精神障碍诊断,不是强制医疗。而通报称,禹州市中医院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查实患者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多次就诊并住院治疗。显然该女子不需要再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医护人员采取的强制措施就是涉嫌违法的强制医疗。
另外,医护人员采取的“不当约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了不该使用的约束器械。有人质疑对被急救人员使用的约束器械为手铐,这个细节不容忽视。
手铐属于警械,医护人员无权使用警械,非法持有和使用警械应负法律责任。如果现场使用的约束器械确系手铐,那么当地卫健委以及公安机关有必要详细调查其来源和使用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总之,对当值医生的停职处理以及对个别工作人员的辞退,不能成为此事调查的终点。既然直面舆情,就不能回避尖锐、敏感问题,请禹州市卫健委和相关部门乘胜追击,更进一步,彻底解开群众心中疑团。
来源:齐鲁晚报、禹州市卫生健康委、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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