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明确我市市区二手住房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和受理期限的公告

具体如下


根据市房联办《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马房联办〔2024〕2号)文件精神,我市市区(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二手住房(不含公寓)购房补贴政策将于2025年6月4日到期。到期后不再执行。政策期间内(2025年6月4日24:00前)未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的,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请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产权处窗口申请购房补贴(携带不动产权证、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确认书、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维修资金缴存证明、购房人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马鞍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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