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春燕一行到酒泉市人民检察院、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督导调研刑事检察工作,并分别与两级院刑事检察干警召开案件质效分析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院荣誉室、未检“一站式”办案区、代表委员之家、党建阵地、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基地等,详细了解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应用、检察文化建设等情况,并与该院刑事检察业务部门干警深度座谈交流,重点了解简案快办机制及运行情况,分析探讨影响刑事案件质效的原因和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的应对举措,对参会干警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指导。
在与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干警座谈过程中,调研组详细听取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队伍建设、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办案存在的问题、提升案件质量采取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对证据审查、队伍素能提升、制度落实、影响力提升等工作进行指导,并列席参加酒泉市刑事检察工作第一季度质效分析会。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对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开展推门听庭活动,围绕出庭礼仪、讯问技巧、举证质证、公诉答辩对出庭公诉情况进行综合点评。
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景涛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部署开展“强素能、促提升‘1+4’行动”,补齐刑事检察工作短板,强化刑事检察队伍建设,抓好“三个管理”,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推动酒泉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
来源:酒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