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涉企执法“三不准五严禁”》,通过划定执法红线、建立负面清单,着力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该规定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执法问题,明确“三不准”刚性约束:不准滥用执法权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对旅馆、娱乐场所、保安从业单位、爆破作业单位等企业场所实施行政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不得仅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要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不准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审批时谋取利益。不得在演唱会、音乐会等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利用审批权限索取和收受财物、现金、赠票,接受宴请、旅游安排、报销个人费用等;不准推诿拒绝符合条件的四类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许可。公安机关对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条件的四类银行业务库房,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和时限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同时出台涉企许可备案“五严禁”:严禁变相保留公章刻制许可。对公章刻制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增设备案材料、设置本地公章刻制企业数量限制、强制或变相强制公章刻制企业安装指定设备;严禁增设保安服务公司行政备案条件。决不允许不给外地保安服务企业备案,或者变相将备案变更为审批;严禁在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中私设门槛。决不允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拖延受理、设置不合理的审查门槛,擅自变更审批标准、违规增设许可条件;严禁违规设定爆破作业许可条件。决不允许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审批环节违规增设派出所审核环节,以本地无民爆物品储存库为由拒不接受外地爆破作业单位合同备案;严禁违规设置妨碍爆破作业公平竞争规则。决不允许以长途运输不安全为由指定或变相指定爆破作业单位购买特定企业的民用爆炸物品,违规指定或变相指定爆破作业单位接受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机构服务。
“三不准五严禁”规定实施后,全省公安治安部门将全面推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重大案件实行提级审核,同步建立企业诉求“绿色通道”,确保执法行为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据悉,甘肃省公安厅已开通12389专项监督热线,常态化监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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