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5月16日讯(记者 陈俊清) 今日(5月16日),国产色谱龙头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邦科技”)正式登陆科创板。
上市首日,汉邦科技股价盘中一度涨132.76%,截至当日日收盘,报收于46.1元/股,股价上涨102.46%,换手率75.65%,成交量12.51万手,成交额6.09亿元,总市值为42.69亿元。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汉邦科技股票发行价格为22.77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6.35倍。
募集资金缩水近5亿元
招股书显示,汉邦科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色谱技术为核心,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应用技术服务及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
根据沙利文数据,2023年,汉邦科技在国内小分子液相色谱设备(包含生产级和实验室级)的市占率达12.7%、排名第二,但在其中的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市占率达39.2%、位居第一。
汉邦科技原计划通过此次IPO募集资金约9.8亿元。然而,其最新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募资额缩水39%至5.98亿元。其中,主要原因是取消了约2.91亿元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同时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也由约2.71亿元缩减至约1.81亿元。
此次汉邦科技实际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亿元,较上会稿披露的拟募资5.98亿元再度减少,较早前9.8亿元的计划更是大幅缩水。
资金用途方面,汉邦科技本次IPO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
药明康德为客户兼股东
据其招股书披露,本次发行前,张大兵直接持有汉邦科技31.67%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其还通过淮安集智、淮安集才和淮安集礼分别控制公司2.94%、2.67%和1.3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8.58%股份,为公司实控人,IPO后,张大兵持股为23.75%。
资料显示,张大兵,1969年生,中国国籍。其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为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至2000年,他曾历任淮阴塑料制品厂精细化工研究所办事员、副所长、所长;自2000年11月起在汉邦有限工作,2001年4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机构股东方面,IPO前,药明康德新药持股为8.05%,清科致盛持股为6.74%,国寿疌泉持股为6.19%,清科共创持股为3.51%,君联和业、红杉瀚辰分别持股为3.34%;IPO后,药明康德新药持股为6.04%,清科致盛持股为5.05%,国寿疌泉持股为4.65%,清科共创持股为2.63%,君联和业、红杉瀚辰分别持股为2.51%。
值得注意的是,药明康德实控人为李革等,其不仅是汉邦科技持股超5%以上的股东,还是该公司重要客户。2022年至2024年,两者间的关联交易额分别2159.51万元、1004.47万元和500.7万元。
财务数据显示,汉邦科技近年来业绩增速较快。2021年至202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从3.21亿元增至6.91亿元,复合增长率近30%;同期归母净利润由486.17万元增至5149.75万元和7933.82万元。
就2024年业绩增长原因,汉邦科技表示主要系GLP-1及其类似物带动的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收入规模增长,以及公司境外业务拓展实现的收益。
汉邦科技最新招股书显示,今年一季度,该公司预计营收达1.45至1.62亿元,同比增长5.13%至17.53%;扣非净利润840至1410万元,同比增长46.60%至146.08%,增长比例较高主要受益于公司销售收入增长以及去年同期基数较小。
根据业务的相似性,选取东富龙、皖仪科技、迦南科技、蓝晓科技为汉邦科技的可比上市公司。从上述可比公司来看,2024年度可比公司的平均收入为24.22亿元,平均销售毛利率为25.84%;相较而言,该公司营收规模未及同业平均,但毛利率处于同业的中高位区间。
全球生物技术巨头Cytiva控诉其多项专利侵权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汉邦科技正面临多起与全球生物技术巨头Cytiva专利侵权诉讼。
其中,汉邦科技在回复科创板上市委第一轮审核问询时,就曾重点回复了两起专利侵权诉讼进展。
具体来看,Cytiva认为汉邦科技的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侵犯了其在中国申请的两项发明专利,并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各索赔500万元及合理支出50万元、100万元。
首先是“柱装填方法”专利案,一审法院认为汉邦科技不构成对侵权,驳回了Cytiva的诉讼请求。目前,Cytiva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诉申请,尚未作出二审判决。若该案二审判决改判公司构成侵权,则汉邦科技可能需向Cytiva支付合计不超过550万元的赔偿款,并且可能无法继续销售侵害Cytiva享有的 “柱装填方法” 发明专利权的产品。
其二是“色谱柱”专利案,一审法院认为汉邦科技构成侵权,判决汉邦科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Cytiva享有的“色谱柱”发明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赔偿Cytiva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340万元。
一审判决后,Cytiva与汉邦科技双方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时汉邦科技于2024年4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年11月,“色谱柱”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Cytiva的起诉。
此外,2024年9月,Cytiva认为汉邦科技的自动匀浆罐产品侵犯了其在中国申请的ZL200980125060.3号发明专利,于是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汉邦科技与上海耐利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100万元。
目前,该案暂未开庭审理,但汉邦科技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