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在第35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李庄法庭法官来到残疾被告雷某家中开展案后回访,详细询问雷某的身体、生活及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并开展案后释法普法。此前,刘某诉雷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已成功调解,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因被告唐某患有癫痫等疾病,意外受伤后导致智力二级残疾及其他肢体残疾,近日,翠屏区法院金秋湖法庭法官前往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胜和村斑竹组,上门调解杨某诉唐某离婚纠纷案,邀请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现场见证并协助调解,从情理法入手,成功挽救这个濒临破裂的家庭。


原告李某因交通事故导致截瘫,被告王某从未看望护理。李某认为王某未尽到夫妻间相互扶助的义务,感情已经破裂,遂起诉至翠屏区法院,请求判令二人离婚。因原告半身截瘫,行动不便,特邀调解员涂开英决定利用晚上闲暇时间,前往原被告居住的小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为挽回婚姻家庭作出让步,继续共同生活。涂开英当场指导原告李某填写了撤诉申请书,并告知法律程序及相应后果。一起涉残疾人离婚纠纷就此了结。


近年来,翠屏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 》,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精细化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为肢体残疾人提供拐杖、轮椅等移动辅助设备,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版诉讼指南、放大镜等视力辅助设备,为听力残疾人提供无线辅听系统等听力辅助设备,为言语残疾人提供手写板等沟通辅助设备。通过上门立案、调解、巡回审判、线上审理等方式,方便残疾人参与诉讼,实质化解涉残疾人纠纷。此外,还联合区残联建立诉讼辅助服务人员名册,便于法官联系预约专业人员为残疾当事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诉讼辅助服务,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024年至今,该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改造无障碍法庭、调解室8个,为各类残疾人提供精细化诉讼服务340件次。

来源:翠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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