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南消防

电动自行车

已经成为许多人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

但是有些人

为了图方便

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室内充电

这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甚至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近日

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查处一起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行为

现在予以曝光!

5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苍南县望里镇某厂实施检查,现场发现该员工于室内违规充停,公司未及时予以制止。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苍南县某拼纱厂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查处不是目的

杜绝消防隐患才是

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害人害己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者

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加小编微信:cnw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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