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东西湖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文件发布《关于确定颐和家园小区等3起(处)区级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东消专委〔2025〕2号)。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3起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本报注意到,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被列入重大火灾隐患。
详细信息如下——
单位(建筑)名称: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简况(建筑地址、面积、层数、高度、使用性质):建筑地址:东西湖区东吴大道新城十二路36号
面积:6000m²
层数:单层
高度:10米
使用性质:钢构厂房
隐患基本情况(隐患部位、具体隐患、违反或不符合法律、法规条款及依据判定办法的条款):
1.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其他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7.1)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7.2)
3.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7.7.3)
4.已设置的防烟、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7.5);
5.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9.1)(隐患问题:厂房外墙、各车间防火分隔隔墙、疏散走道两侧隔墙均采用泡沫夹心板,不满足耐火性能要求)
6.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4.4)
7.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7.3.6)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5.3.3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或者非法人单位负责人):王齐武、代鹏。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4-27,法定代表人为王齐武,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2726149349L,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东吴大道36号(6),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武汉市东西湖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要求区消专委各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加强工作反馈,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中国基建报 戴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