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合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合肥两家公司被罚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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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被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合市监包罚﹝2025﹞60号。
天眼查信息显示,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其总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曾用名:华北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是一家以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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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天地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合肥天地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曾用名:合肥敏欣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居民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