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在一个普通的工作日,灵武法院收到了一面特别的锦旗。


“陈法官,你在单位吗,我和女儿来给你们送个锦旗,表示感谢。”

突来的一通电话打破了刑庭办公室里的平静。

“难得啊,见过附民原告人送锦旗的,被告人送锦旗的,这还是头一回呢。”陈法官略带疑虑地笑着说。

“去看看怎么回事。”

陈法官一行人在诉讼服务中心见到了被告人赵某的妻子与女儿,赵某的妻子热切地说:“陈法官,我爱人在外面跑大车,今天来不了,我和女儿想来表达一下我们的感谢。”

“老赵也是糊涂,喝了点酒,三言两语没有说到一起去,就跟人动手了,我们真的是愧疚极了,还好在陈法官的主持下,我们能够及时赔偿张某的损失,向张某表示我们的歉意。”

被告人赵某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系货运公司的同事,2024年9月,赵某、张某等人在酒后发生争吵,赵某打伤了张某,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向灵武法院提起公诉,张某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赵某赔偿其损失。

案件受理后,陈法官在阅卷的过程中发现,张某入院治疗期间,赵某家属积极配合,及时支付医疗费用,有很好的调解基础,便决定针对双方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但由于赵某在押,庭前调解的过程并不顺利,因此陈法官将调解重点放在庭审中,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庭审过程中,经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陈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意见,并向赵某释法析理,讲清楚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的必要性以及主动退赔是从轻、减轻量刑情节。经过陈法官的耐心调解,赵某当庭认罪悔罪,向张某当面致歉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最终,张某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案件审理终结,依法对赵某宣告缓刑。

近年来,灵武法院牢固树立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理念,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以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等为代表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探索审理和治理新途径,积极推进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及时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刑事部分当宽则宽,依法运用定罪免刑、非刑罚处罚措施、宣告缓刑等司法措施,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灵武法院将在此次成功案例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总结案件规律,持续思考、探索如何用司法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做好刑事审判的“后半篇文章”。

来源:灵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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