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条强制拆除公告,宣告了“英之园”这座顶级豪宅的命运。消息传出,顿时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拆了可惜,有人觉得理应拆除。
据了解,这座面临强拆的建筑,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英之园”建筑风格独特且融合度高,其中既有潮汕地区特有的老式厝,也有北京式的四合院,还有七栋欧式别墅建筑,潮汕风格、京式风格与欧式风格的建筑融汇于一个组合之中,的确是住宅建筑中的经典之作。据说“英之园”,用料也很考究,选用名贵木材,运用了潮汕嵌瓷工艺等,被当地人称为“潮汕大观园” 。
“英之园”规模宏大,占地多达54.561亩。如此浩大又精美的一座建筑群,却因未经政府机关批准,擅自占用社区集体土地进行建设,而成为非法建筑不得不强制拆除。
媒体记者向镇政府工作人员询问,网上传言该建筑群耗资10亿元是否属实,答复说造价多少是业主的事,他们无从告知。但从已经建设完成的规模、呈现的外观来看,造价肯定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耗费巨资建设,又如此精美的建筑,一拆了之,是否有些浪费?不管浪费的资金是个人的还是谁的,把这样庞大的建筑拆了,使那笔天价般的建设费用灰飞烟灭,着实令人心疼。所以,有人提议,对于这样的违规建筑,由政府没收,改做文旅,造福当地,不是更好吗?这种建议只能说想法很美丽,落实起来恐怕就很难,同时,也不利于维护国法与政策的严肃形象。
据媒体从当地村民处了解,房子系陈某彪的儿子陈氏兄弟2013年出资所建,因前几年被认定为违建而烂尾。早在2020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曾发布公告,对“英之园”的违法建筑物实施没收。如今又公告强制拆除,可见当初的没收并未落实到位,否则也用不着责令业主拆除,并在业主逾期未拆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了。
如此庞大规模的一座豪宅,其建筑肯定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既然违规,为什么不在开工之初就予以制止呢?汕头市潮阳区政府的强制拆除公告里的一句话,似乎道出了原委:“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言外之意,他们的建设之举是得到某些人的批准的,可惜,批准之人却不是有权批准的机关。也许是镇政府,也许是基层的某个领导,拍着胸脯打了保票,你们尽管去建吧,在我的地盘上,我说了算。于是乎,工程轰轰烈烈地启动了,也没有遇到什么人来制止,因为基层的组织或领导是知道的、首肯的。
如今,违规建筑面临强制拆除,损失惨重,需要承担代价的,不应该只有出钱建设豪宅的陈家兄弟,还应该追究没资格批准却允许他们建设的基层政府干部。这场违规建设、强制拆除事件中,他们的责任无可推卸。是他们的玩忽职守,是他们的装聋作哑,才造成了局面的难以挽回,造成的损失如此巨大。这就是渎职,是犯罪,必须严肃追究其责任。
对天价打造的豪宅予以强拆,固然可以震慑很多试图进行违建的人,但要从根子上防范违建,避免因此而造成的土地浪费、财产浪费、人力浪费,关键是要对基层政府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责,查一查他们有没有因此而受贿,否则为什么不尽职履职,放任违建轰轰烈烈地进行?毛主席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那么,官员们凭什么对一场大规模违建姑息纵容?其中若没有行贿受贿,谁能相信呢?
不能姑息违建,更不能放过默许违建的干部!
拆了违建,可以震慑后来的效仿者;严惩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则可以从根子上掐断姑息违建的苗头:你敢损公肥私放任违建,就有人能摘了你的乌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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