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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麻江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民政局前往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看望被撤销监护资格的被监护人蔡某杰,对其进行案后回访,同时带去司法的温情和关爱。
2024年7月,麻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中,因被监护人蔡某杰年仅10岁,父亲因车祸去世,母亲改嫁,其外祖父、外祖母均已年迈,且身体残疾,没有监护能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依法判决撤销蔡某杰亲属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麻江县民政局为蔡某杰的监护人。判决后,蔡某杰被安排到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生活。
判决结果虽然生效了,但是小杰的生活依然牵动着大家的心,负责审理该案的田蓉法官决定联合县民政局进行回访。
在福利院,田蓉法官向福利院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小杰的生活情况,查看了小杰的活动场所,了解小杰各方面成长情况。
在与小杰互动中,田蓉法官轻声哼唱小杰喜欢的歌曲,慢慢地,小杰将带着“试探”的小手放在田蓉法官柔软又温暖的手掌中,通过交流,田蓉法官明显感觉到现在的小杰性格比之前更开朗,身体也逐渐强壮起来,这让一直对小杰放心不下的田蓉法官总算放下了心中的石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下一步,麻江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方法、新举措,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判决或调解之后,实行家事回访关心关爱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通过电话回访、实地回访等方式强化对未成年救助对象的跟踪回访,持续传递司法温情,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为每一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 稿:罗 倩
一 审:田 蓉
二 审:陈礼华
三 审:龙 文
签 发:王家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