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所高级合伙人王春军律师被聘为常州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仲裁员
近日,常州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公布了第七届仲裁员名单,京都律所高级合伙人王春军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建设工程领域争议解决经验成功入选。
王春军,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土木工程系,工科学士。曾任某大型施工企业法务负责人,现任多个大型国企央企法律顾问。从事建工法律服务多年,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EPC工程总承包合同、PPP项目的争议解决案件以及全过程的工程法律咨询服务,在电力、水务、油气、新能源及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工程项目所产生的纠纷具有丰富的争议解决经验。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辩护和合规也成绩斐然,曾发布了多项相关理论研究成果。
常州仲裁委员会秉承“和谐仲裁、仲裁为民”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一支思想过硬、清正廉洁、业务精通的优秀仲裁员队伍。目前拥有一支由445位国内法律、经济、科技等领域的知名教授、高级律师和在金融、交通、房地产等方面的资深专家以及仲裁、审判、经济管理工作中经验丰富的人士组成的公正权威的仲裁员队伍。为服务保障“新能源之都”建设,助力江苏及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仲裁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的独特作用,2023年10月17日,经批准,常州仲裁委员会增设“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