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机动车排放监管链条中,机动车环保检测是重要一环,其检验数据的真实性直接影响着监管的成效。

张厚美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机动车污染治理短板作出系统性回应,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长效机制。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尤其是柴油重卡等车辆的排放问题尤为突出。数据显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以上,其中重型货车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达80%。对大部分城市中心城区而言,机动车排放已成为PM2.5的主要来源,北京、深圳、成都等大型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占比超40%。随着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移动源超标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日益凸显,这也是大气污染治理需要聚力攻坚的对象。

在整个机动车排放监管链条中,机动车环保检测是重要一环,其检验数据的真实性直接影响着监管的成效。然而,一些检验机构为牟取非法利益,罔顾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或通过使用作弊器消除待检车辆故障码,或擅自改装车辆供油系统,或篡改计算机记录结果,让一些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带病上路”。前段时间,还有媒体报道在个别省份毗邻地区,一些机动车检测站让异地年审不合格车辆顺利“通关”。这些都反映出目前机动车检验领域乱象频发。此类问题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而且影响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侵害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此次《意见》要求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准入管理,统一采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完善人员技术能力、设备性能指标和软件防篡改等要求,严格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各类弄虚作假问题,对严重违法机构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这种全链条监管旨在杜绝“假检验”,推动“真治理”,从源头规范检验机构行为,确保检验数据真实可靠,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无处藏身。

重型货车排放监管是机动车环境监管的重中之重。《意见》按照有减有压、宽严相济的工作思路,既突出监管重点,将重型货车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围绕重点用车单位、运输公司等开展检查,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筛查手段,严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问题,又实施包容审慎和差异化监管,对问题车辆督促整改,对逾期未改正或屡查屡犯者加强管理,对守法情况好、排放稳定达标的3.5吨以上柴油货车试行免检政策。这些监管举措直击行业痛点,不仅是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更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完善机动车环境监管法律法规对于保护环境同样不可或缺。虽然我国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和排放问题日益复杂,现有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意见》提出推动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违法认定情形标准与规则,明确破坏或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使用作弊装置等违法行为责任,统一违法犯罪案件定性、案件管辖、证据规格等法律适用。这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监管的法律政策标准体系,为执法部门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让机动车排放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严格,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机动车环境监管相关环节多、涉及部门多,推动部门协同,促进信息共享,利用数智赋能,才能更好地推进机动车排放领域的长效系统治理。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跨部门机动车检验与维护、监管处罚等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跨区域、各层级数据互通和机动车行政检查和处罚记录信息全国互联互认;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案件移交、源头追溯等工作机制;提升数智化监管能力水平。这标志着机动车污染防治将迈入精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阶段,有助于更好破解监管中的难点、痛点。

机动车环境监管全面优化升级,是守护蓝天白云的重大举措。只要多管齐下、多方协同、综合施策,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一定能有效解决机动车领域环境污染和弄虚作假问题,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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